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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中的“无单放货”风险如何防范?(国际海运干货知识分享)
2025-11-27 14:00 作者:百运网

  在国际海运中,“无单放货” 指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就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是跨境贸易中高发的风险事件,可能导致货主(托运人)钱货两空。防范该风险需从贸易条款约定、提单管理、合作方筛选、保险保障等多环节构建闭环。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优先选择安全的贸易术语与结算方式,从根源降低风险

  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是防范无单放货的基础,需避免 “先放货后收款” 的被动局面:

  优先采用信用证(L/C)结算:这是最安全的结算方式之一,银行作为第三方中介,只有在收货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含正本提单)后才会付款,可直接锁定 “见单付款、凭单提货” 的核心逻辑,从制度上杜绝无单放货导致的收款风险。

  谨慎选择 D/P(付款交单),拒绝 D/A(承兑交单):若采用托收方式,D/P 要求收货人付款后才能取得单据,风险相对可控;而 D/A 仅需收货人承兑汇票即可拿单,极易出现 “承兑后不提货、或承运人无单放货” 的双重风险,跨境贸易中应尽量避免。

  贸易术语搭配技巧:出口时优先选择 CIF/CFR(卖方负责订舱),便于自主掌控提单签发权和货物运输流程;若采用 FOB(买方指定货代),需警惕买方与货代勾结无单放货,务必要求货代出具船公司正本提单(而非货代提单),且在合同中明确 “仅允许凭正本提单放货”。

国际海运,无单放货

  二、规范提单管理,牢牢掌握货物控制权

  提单是物权凭证,其管理直接关系到货物所有权的归属,需重点关注以下细节:

  明确提单类型与签发要求:

  优先要求签发正本记名提单或指示提单,避免使用 “电放提单”(电放本质是放弃正本提单,承运人凭托运人电放指令放货,若买方未付款,极易出现无单放货);若确需电放,必须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向承运人出具书面电放申请,且明确电放指令仅对指定收货人有效。

  要求提单注明 “凭正本提单放货”(Release Only Against Original B/L),同时核对提单上的承运人资质(需为有资质的船公司或其授权货代,避免 “幽灵货代” 签发无效提单)。

  严格把控提单流转与背书:

  指示提单需按合同约定背书(如 “凭买方付款后背书”),未收到全额货款前,绝不轻易背书转让提单;

  正本提单需由卖方亲自保管或委托可信的第三方(如银行)托管,避免提单丢失、被盗或被买方提前获取。

  三、筛选靠谱的合作方,规避 “内外勾结” 风险

  合作方的资质与信誉是防范无单放货的关键,需层层把关:

  谨慎选择承运人(船公司)与货代:

  优先选择马士基、中远海运、赫伯罗特等知名船公司,或其授权的一级货代,避免与无资质、无信誉的小型货代合作(部分小型货代可能受买方指示无单放货);

  合作前核实货代的营业执照、船公司授权文件,通过行业口碑、工商信息查询平台确认其合规性,必要时签订正式运输合同,明确 “无单放货的违约责任”。

  全面评估买方信用:

  对新客户,通过邓白氏、中信保等机构查询其信用评级、经营状况,避免与信用记录不良、资金实力薄弱的买方合作;

  老客户若出现 “要求变更提单收货人、提前放货、拖延付款” 等异常情况,需提高警惕,及时暂停发货或要求追加保证金。

  四、利用保险与法律工具,构建风险兜底机制

  即使做好前端防范,仍需通过保险和合同条款降低损失风险:

  投保相关保险:

  出口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覆盖因买方违约、无单放货导致的货款损失,尤其是针对新兴市场或信用风险较高的买方,信用保险能提供核心保障;

  若货物价值较高,可附加 “提单遗失 / 无单放货责任险”,进一步强化风险覆盖。

  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

  签订贸易合同时,明确约定 “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若发生无单放货,买方需承担全额货款赔偿、违约金等责任;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 “中国海事法院管辖” 或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避免因管辖地不明导致维权困难(部分国家法律对无单放货的认定标准不同,选择对己方有利的管辖地可提高维权成功率)。

  五、全程跟踪货物动态,及时预警异常情况

  货物运输过程中需保持全程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干预:

  通过船公司官网或货代跟踪货物轨迹,关注货物到港时间、提货状态,若货物到港后买方迟迟不提货,或货代反馈 “已放货但未收到货款”,需立即联系承运人核实放货依据,若为无单放货,第一时间发函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

  避免轻易放弃货物控制权:

  不要随意同意买方 “先提货后补款” 的要求,即使买方以 “清关急需”“货物易变质” 等理由协商,也需在收到全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再做决定;

  若货物到港后长期无人提货,需及时与承运人沟通,避免因滞港费过高被承运人拍卖货物,同时启动法律程序保全货物所有权。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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