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的装箱单(Packing List)是与商业发票、运单配套的核心清关单证,用于详细列明货物的包装、数量、重量、尺寸等物理信息,帮助海关快速核对 “单货是否一致”,其填写规范直接影响清关效率。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信息必须与商业发票、运单完全一致装箱单的收寄件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货物的品名、总数量、总重量,必须和商业发票、快递运单完全匹配,不能出现任何偏差。比如发票上写 “50 件纯棉 T 恤”,装箱单就不能写成 “50 件衣服”;运单标注总毛重 20kg,装箱单的总毛重也需精准对应。一旦信息冲突,海关会启动人工查验,导致清关延误。
内容需详实具体,按包装单位逐项列明装箱单的核心是 “包装明细”,不能只写总数量,需按实际打包的箱子 / 包裹拆分填写。比如一票货物分 2 箱装,要分别注明 “箱 1”“箱 2” 的具体信息:每箱的品名、数量、单箱毛重 / 净重、单箱长宽高、体积,最后汇总总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对于易碎品、大件物品,需额外标注 “易碎品”“不可倒置”“需叉车装卸” 等警示语,便于物流分拣和海关查验。

重量与尺寸的填写要精准无误差重量需区分毛重(含包装重量) 和净重(货物本身重量),两者都要准确填写,尤其是大件货物,毛重误差不能超过 ±1kg,否则可能触发快递公司的重量复核,产生额外费用。尺寸需填写每箱的实际长宽高(单位用 cm),并计算出单箱体积和总体积,这是快递公司核算体积重、海关判断货物规格的重要依据,切勿估算,需用卷尺实际测量。
特殊货物需标注专属信息若货物包含易碎品、带电品、液体、品牌货等特殊品类,需在装箱单上明确标注。比如易碎品标注 “Fragile - Handle with Care”,并注明包装方式(如 “气泡膜 + 珍珠棉 + 双纸箱包装”);带电品需注明 “内含锂电池,符合 UN38.3 标准”;品牌货需标注品牌名称和型号,确保与商业发票上的品牌信息一致。木质包装货物需注明 “符合 ISPM15 标准,已熏蒸”,并附上熏蒸证书编号。
格式规范,标注关键标识装箱单建议用英文打印(非英语国家可附加当地语言),避免手写,确保字迹清晰;需标注装箱单编号、开具日期、对应的快递运单号,方便关联其他单证;寄件人需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部分国家(如中东、南美部分地区)要求提供正本装箱单,需提前准备 2-3 份随货。
避免冗余或模糊表述不要使用 “杂货”“配件” 等笼统词汇,品名需和商业发票保持一致,做到具体明确;无需填写货物价值(价值信息以商业发票为准),避免画蛇添足导致信息混淆;对于样品或赠品,需注明 “Sample - No Commercial Value”,并标注样品的具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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