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海运中,“超重货” 和 “超长货” 因超出普通货物的重量、尺寸标准,对运输工具、装卸设备、港口操作及单证申报等均有特殊要求,同时也受多方面限制,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超重货的限制与额外要求
超重货通常指单票货物重量超过集装箱额定载重(如 20 英尺集装箱通常限重 21 - 28 吨,具体看船公司规定),或单件货物重量超过港口 / 船公司装卸设备承载上限(如部分港口门机最大起重量为 30 吨,超过则算超重)。
(一)核心限制
运输工具承载限制:不同船公司的集装箱、船舶舱位承重不同,部分小型支线船或老旧船舶,舱底、甲板的单位面积承重可能低于大型干线船,无法承载超重货;集装箱本身有最大载重标识(如箱门处标注的 “MAX GROSS”),超重会导致箱体结构损坏,船公司有权拒载。
港口装卸能力限制:若目的港或中转港缺乏超重吊机(如岸桥、浮吊),货物可能无法卸载,需提前确认港口的最大起重量 —— 例如部分非洲小型港口仅能处理 20 吨以内货物,超重货需转至邻近大型港口。
道路运输限制:货物到港后需陆运至目的地时,会受沿途国家 / 地区的道路限重、桥梁承重限制,部分地区需申请 “超重运输许可”,否则可能被扣留。
(二)额外要求
提前申报与确认:订舱时需向船公司明确货物单件重量、总重量,提供 “超重货保函”(承诺货物重量属实,若因超重导致设备损坏由货方承担责任);船公司会根据货物重量分配特定舱位(如甲板舱、近舱底承重区域),避免影响其他货物。
包装与加固要求:超重货需使用高强度包装(如加厚木箱、钢框架),防止运输中因颠簸、震动导致包装破损;若货物直接接触集装箱底板,需在底部铺垫防滑垫、承重木板,分散重量,避免压坏集装箱底板。
额外费用:需支付 “超重费”(Overweight Surcharge),费用根据超重幅度(如超 1 - 5 吨、5 - 10 吨)按单收取或按重量比例计算;若需港口调用特殊超重设备(如浮吊),还需承担设备租赁费用。
二、超长货的限制与额外要求
超长货通常指单件货物长度超过标准集装箱尺寸(如 20 英尺集装箱内长约 5.9 米,40 英尺集装箱内长约 12.03 米),或需使用特种集装箱(如开顶箱、框架箱)装载且超出箱体长度的货物(如钢材、大型机械、管道)。
(一)核心限制
船舶舱位与舱口尺寸限制:普通集装箱船的货舱舱口宽度、高度有限,超长货若无法通过舱口进入舱内,只能装载在甲板(需确认船公司是否允许甲板装载);部分船舶的甲板承重梁间距固定,超长货若超出间距,可能无法固定,存在安全风险。
港口与航道限制:部分港口的码头岸桥、堆场通道宽度有限,超长货装卸时需调整设备位置,甚至临时封闭部分通道;若货物需经过狭窄航道(如苏伊士运河部分区段、内河航道),需确认航道的宽度、净空高度,避免货物与航道两侧设施碰撞。
运输途中的尺寸限制:若货物使用框架箱、开顶箱装载且超出箱体长度,海运途中需考虑风浪对货物的影响(超长部分易受气流、海浪冲击);同时,部分国家的港口引航员会要求提供货物详细尺寸,避免引航时因货物超长影响船舶操控。
(二)额外要求
订舱与集装箱选择:需选择可装载超长货的特种箱(如 45 英尺框架箱、定制加长开顶箱),订舱时向船公司提供货物的精确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装载示意图(标注货物在集装箱上的固定位置);部分船公司仅接受特定航线的超长货,需提前确认航线可行性。
固定与防护措施:货物需用高强度绳索(如钢丝绳)、卡扣固定在集装箱或甲板上,固定点需均匀分布,防止运输中移位;超长部分若暴露在外,需包裹防撞垫、防雨布(针对怕潮货物),避免受海水、盐分侵蚀。
单证与合规要求:需在提单、装箱单上明确标注货物 “超长” 属性及具体尺寸,部分国家(如美国、巴西)要求提供 “超长货运输声明”,说明货物的固定方式、安全措施;若货物超长导致运输中需特殊航线(如绕开狭窄航道),需提前向船公司、港口管理部门报备。
额外费用:需支付 “超长费”(Overlength Surcharge),费用随超出长度增加而提高;若使用特种集装箱,租金高于普通集装箱;部分情况下,因超长货装卸效率低,还需承担港口 “滞港费”(若装卸时间超出约定时长)。
三、共同注意事项
无论是超重货还是超长货,均需提前与船公司、货代、港口三方确认细节 —— 例如货物的精确重量 / 尺寸、装卸设备可用性、目的港陆运衔接方案,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货物滞留、拒载;同时,需根据货物特性购买足额货运保险,覆盖因特殊运输风险(如设备损坏、货物移位)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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