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丢件理赔核心是 “先确认丢件 — 固定证据 — 按时申请 — 按公约 / 保价 / 保险分层赔付”。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理赔核心流程(从丢件确认到到账闭环)
丢件判定与证据固定(1-3 天内完成)确认标准:货物到港超 7 天无轨迹、航司 / 货代出具 “丢失证明”,或商业快递超 30 天、EMS 超 60 天未送达(以官方承诺时效为准)。立即让收件人向当地网点备案,同步向货代 / 航司申请入仓证明、货物追踪记录、未装机 / 未到达证明(需盖章);留存发货前货物照片、包装视频、运单(AWB)、入仓单、报关单等全套凭证,证明货已交付承运方且包装合规。
确定索赔对象与时效把控索赔对象优先为承运人(航司 / 快递商),通过一级货代更易对接;若已购货运保险,同步向保险公司报案。时效严格遵守:《蒙特利尔公约》要求 7 日内书面通知承运人,多数航司 / 快递商要求 30-60 天内提交正式申请(UPS 等个别要求 120 天内),超期直接丧失索赔权;保险报案通常需在丢件确认后 7-15 天内启动。

提交书面申请与完整材料向责任方提交加盖公章的索赔函,写明运单号、货物信息(品名、数量、价值)、丢失详情、索赔金额(含货值、运费、税费等)及计算依据;同时提交必备材料:空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丢失证明、入仓记录、付款水单,有保险则加保单与保费凭证。可通过航司官网 / APP、货代系统或客服热线提交,获取理赔工单编号用于后续跟踪。
配合调查与协商赔付配合承运方 / 保险公司核查,提供补充材料(如交易合同、第三方评估报告);责任方认定无异议后,协商赔付金额与方式,签订赔偿协议并约定到账时间(通常 7-15 个工作日)。若协商无果,可在 2 年内向承运人主营业地、目的地法院起诉,或按保险条款申请仲裁。
确认到账与收尾赔付到账后核对金额,确认无误后完成理赔;若逾期未到账,发书面催款函,必要时通过律师函增强效力。
二、核心赔付标准(分层计算,无表格)
无保价、无保险(基础赔付,按国际公约 / 航司规则)适用《蒙特利尔公约》(全球多数国家加入),标准为每公斤 22 特别提款权(SDR,2025 年 12 月约 32-35 美元 / 公斤,随汇率浮动),且不超过货物实际价值。航司 / 快递商可能有更低内部限额,如 DHL 未保价包裹最高赔 100 美元 / 票、文件最高 20 美元,同时通常免除当票运费。
已保价(声明价值)发货时声明价值并支付附加费(通常货值的 0.5%-3%),赔付以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较低者为准,无公约限额限制;如声明 10 万美元且支付附加费,丢件后最高可获 10 万美元赔偿,大幅覆盖高价值货物损失。
已购货运保险(额外保障)赔付按保单条款执行,全险通常覆盖运输全链路丢件(不可抗力、违禁品等除外),一般按货物实际价值赔付,部分保单含 10% 左右利润补偿;赔付时需扣除免赔额(常见为货值的 0.5%-2%),且不超过投保金额。
特殊情况与拒赔情形拒赔常见于: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包装不当、货物为违禁品、托运人低报 / 错报品名或货值、未按时提交索赔申请。部分丢失按实际损失比例赔付,如仅 1/3 货物丢失,按对应比例计算赔偿。
三、理赔避坑与预防要点
高价值货物(如电子产品、奢侈品)务必声明价值并支付附加费,或购买足额货运保险,避免按公约基础标准赔付导致大额损失。
所有单证信息(运单、发票、箱单)保持一致,货值按 CIF 价如实申报,包装符合航司要求,减少责任认定争议。
选择有资质的一级货代与航司,签订运输协议时明确丢件赔偿条款,避免口头承诺,确保索赔有依据。
全程留存电子与纸质凭证,丢件后第一时间启动证据固定,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理赔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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