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中的滞港费和滞箱费计算方式如下:
滞港费
定义:滞港费是货主超过免堆期仍未将集装箱提离码头堆场所需支付的费用,由港口运营方收取。
计算要素:
免堆期:从卸货日开始计算,到货主托重柜离开码头截止。不同港口的免堆期不同,一般为 5-7 天。
计费周期:从免堆期结束的次日开始,直至货主提箱之日为止,按天计费。
费率标准:费率因港口而异,通常根据集装箱类型和滞留天数有所不同。如马士基在中国华南地区的港口,集装箱 1-7 天免费,8-12 天的滞港费率为 140 元 / 天,13 天及以上为 280 元 / 天。
滞箱费
定义:滞箱费是指因进口商未在船公司规定的免费期内归还集装箱,导致集装箱滞留港口或堆场而产生的超期占用费,由船公司收取。
计算要素:
免箱期:通常从卸船完成次日开始计算,不同港口规则差异显著。普通集装箱一般为 7 天,冷冻箱、框架箱等特种箱通常为 3-6 天。
计费周期:从免箱期结束的次日开始,直至货主实际还箱之日为止,按天计费。
费率标准:不同船公司的收费标准差异较大,且随着超期时间的增加,费用可能会呈阶梯式上升。如马士基的小箱,前 7 天免费,第 8-15 天 55 元 / 天,第 16-20 天 150 元 / 天,21 天后 300 元 /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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