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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执行!口罩等防疫物资不能再按C类(KJ3)出口!
2020-04-17 17:15

疫情在全球爆发后,

由于很多医疗物资缺少正规的资质,

因此,很多人采用C类(KJ3)的申报方式,

而非正规的D类一般贸易报关方式,

将医疗物资以少量多次的方式运往国外。


先前海关总署官网已于发布2020年【53号】公告,对包括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测温仪等11类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质量检验,但大部分快递公司未执行,仍接受C类(KJ3)的报关方式。

但在这两天发生了转变,包括DHL等在内的国际快递公司,已开始通知客户不接受C类(kj3)方式出口医疗物资,所有公司在申报医用口罩时均需按照D类一般贸易方式正常报关,并需提供确认函,以防止企业责任归属、乱报等问题。


重要更新

2020.4.17即日起施行!

根据中国海关对快件类货物的监管规定,快件类货物根据其价值分为以下四类:

A类:指没有任何商业价值文件资料;

B类:指价值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样品类货物;

C类:指价值在50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样品类货物;

D类: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货物。


对于【医用】的防疫物资:

不接受B、C类快件申报方式,一律要求做D类正式报关并收取报关资料,暂时无需提供通关单;但必须要提供《出口医疗物资声明》(盖寄件人红章原件)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各两份,一套随货,一套随录单联;


对于【非医用】的防疫物资:

【不接受C类快件】申报方式,接受B类私人物品申报和D类正式报关申报并收取报关资料,暂时无需提供通关单;但必须要提供《非医疗物资出口承诺书》(盖红章原件)及【生产厂家检测报告复印件】(字体清晰并盖寄件人红章原件)各两份,一套随货,一套随录单联;

B类私人物品申报流程详见明天P&E发出的更新指引(估计与之前的流程差不多);

1、所有防疫物资运单品名前必须注明"医用"或"非医用",否则无法申报;

2、以上要求适用于所有从SZXIP和CANIP出口的货物,即所有目的地;

3、口罩重量申报要符合逻辑,如普通口罩约3.8克左右一个,N95约5.3克左右一个,具体让客户以单位"个"如实申报即可;

4、医用瞒报为非医用都算逃避出口商检,查到每一票都要处罚,且从重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