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的分摊比例是根据各自的分摊价值比例来计算的。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为了船舶、货物及船上所有财产的共同安全,故意且合理地做出的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这种损失或费用应由所有受益方按比例共同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船舶分摊价值的计算:
第一种方法是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净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
第二种方法是船舶在航程终止地的完好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
货物分摊价值的计算:
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然后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
运费分摊价值的计算:
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去共同海损发生后为取得该项运费而支付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营运费用,再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金额。
共同海损总额的确定:
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的总和。
共同海损分摊率的确定:
将共同海损总额除以各受益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和得到分摊率。
各方分摊金额的计算: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分摊金额分别等于其分摊价值乘以分摊率。
此外,邮件、旅客行李和私人物品以及私人随带事务机动车辆通常免于分摊义务。
综上所述,共同海损的分摊比例是根据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分摊价值,以及共同海损总额来确定的。通过上述计算方法,可以确保每一方都根据其受益程度公平地分担因应对紧急情况所产生的损失。这种方法体现了共担风险的原则,即所有从共同海损措施中受益的各方都应共同分摊因此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