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空运订舱需提供的核心资料
国际空运订舱是货物运输的起点,准确、完整地提供资料是确保订舱顺利的关键。不同航空公司、货代或贸易场景(如普货、危险品、带电产品)对资料的要求可能略有差异。接下来,百运网降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基础订舱信息(订舱单 / BOOKING NOTE)
这是订舱的核心凭证,需明确货物及运输的关键要素,通常由货代提供标准模板,企业填写后提交,主要包含:
发货人信息:公司全称、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需与报关资料一致)。
收货人信息:公司全称、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若为 “To Order” 等指示性收货人,需注明)。
通知人信息:通常为目的港代理或最终收货方,需提供完整联系信息(部分航线强制要求)。
货物信息:
货物名称(需准确,避免模糊表述,如 “电子产品” 需细化为 “手机充电器”);
件数(Number of Pieces,如 100 箱)、毛重(Gross Weight,以 kg 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 1 位)、体积(Volume,以 CBM 为单位,通常按 “长 × 宽 × 高 / 6000” 计算体积重);
货物性质(如普货、带电、带磁、危险品、冷藏货等,需如实申报);
海关编码(HS Code,部分航线或货代需提前确认,用于预判运输限制)。
运输信息:
起运港(Airport of Departure,如 PEK - 北京首都机场)、目的港(Airport of Destination,如 LAX - 洛杉矶国际机场);
期望出运日期、航班偏好(如直达 / 中转、特定航空公司);
运价条款(如 EXW、FOB、CIF 等,明确运费支付方);
特殊要求(如贴唛要求、木质包装需熏蒸证明、是否需要打托盘等)。
2. 贸易及合规相关资料
根据货物类型和进出口国家的监管要求,可能需同步提供: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部分航空公司或货代在订舱时需核对发票金额及货物描述,确保与订舱信息一致(尤其高价值货物或敏感品类)。
装箱单(Packing List):需与商业发票、订舱单的货物件数、毛重、体积完全匹配,用于核对货物实际状况。
特殊货物证明文件:
危险品:需提供《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危险品申报单》(DGD);
带电 / 带磁产品:需提供《电池备案书》《磁检报告》;
食品、药品、化妆品: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如 CIQ 证书)、进口许可文件;
品牌货物:需提供商标授权书(若为第三方代理出口)。
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 POA):若委托货代办理订舱及后续报关、清关事宜,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
3. 其他辅助资料
若货物涉及信用证(L/C)结算,需提供信用证副本,确保订舱信息(如航班日期、提单条款)符合信用证要求;
对于重量或体积较大的货物(如超宽、超高、超重货物),需提供货物尺寸图、装载示意图,供航空公司确认机舱装载可行性;
部分国家或地区(如欧盟、美国)对特定货物有额外监管要求,需提前提供相应文件(如美国的 AMS/ISF 申报信息、欧盟的 IATA 危规附加声明)。
二、订舱失败的常见原因
订舱失败可能导致货物延期出运、额外成本增加,甚至影响贸易合同履行。常见原因可分为 “资料问题”“货物问题”“运力问题” 及 “合规问题” 四大类:
1. 资料相关问题(最常见)
资料不完整或错误:如发货人 / 收货人地址缺失关键信息(如邮编、国家代码)、货物毛重 / 体积与实际不符(导致航空公司舱位分配不足)、货物名称模糊(如将 “锂电池” 申报为 “电子产品”)。
资料不一致:订舱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中的核心信息(如货物名称、件数、重量)相互矛盾,或与后续报关资料不匹配,航空公司为规避风险拒绝订舱。
特殊文件缺失:危险品未提供危规文件、带电产品无电池备案书等,不符合航空公司运输标准,直接被驳回订舱申请。
2. 货物本身问题
货物性质不符合运输要求:如货物属于航空公司禁运品类(如易燃易爆品、剧毒物品、仿真武器等),或未达到特定运输标准(如液体货物包装不符合防漏要求)。
货物尺寸 / 重量超标:货物超宽、超高、超重,超出目标航班机型的机舱装载限制(如窄体机无法装载超宽货物),且未提前与航空公司确认特殊装载方案。
包装不合格:货物包装破损、松散,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固(如易碎品未做缓冲处理),航空公司担心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或影响其他货物安全,拒绝订舱。
3. 运力及市场因素
舱位紧张导致无可用运力:旺季(如跨境电商大促期、节假日前后)、特殊事件(如港口罢工、恶劣天气导致航班取消)或热门航线(如中美、中欧航线)供需失衡,航空公司优先保障长期合作大客户或高运价货物,中小客户订舱失败率升高。
航空公司临时调整运力:如航空公司因机型更换(如宽体机换窄体机)、航班取消 / 合并,导致已预留舱位被取消,且无替代舱位补充。
货代渠道问题:若通过二级 / 三级货代订舱,上游一级货代或航空公司未确认舱位便接单,最终因实际无舱位导致订舱失败。
4. 合规及操作问题
违反进出口国家监管规定:如货物目的地国家对特定品类有进口限制(如无进口许可证),或发货人未提前完成目的港清关资质备案,航空公司预判货物可能在目的港滞留,拒绝承运。
申报不实或瞒报:故意隐瞒货物真实性质(如将危险品伪报为普货),被航空公司或货代核查发现后,不仅订舱失败,还可能面临罚款、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操作失误:货代或企业操作人员误填订舱信息(如目的港代码错误,将 “LHR - 伦敦希思罗” 填为 “LGW - 伦敦盖特威克”)、错过订舱截止时间(Cut-off Time),导致舱位被自动释放。
5.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如起运港或目的港突发疫情、战争、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导致机场关闭、航班停飞,航空公司暂停接收订舱;或航空公司因政策调整(如临时取消某条航线),终止相关订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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