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关税计算核心遵循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的逻辑,不过存在从价税、从量税等不同计征方式;而关税优惠货物主要依据法定规则、自贸协定等类别划分。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际空运关税计算方式
确定完税价格:大多以货物的 CIF 价格(成本 + 保险费 + 运费)作为完税价格。若未购买保险,部分国家会按(成本 + 运费)×1.1 来估算。比如一批货成本 10 万美元、运费 8000 美元且无保险,其完税价格就是(100000 + 8000)×1.1 = 118800 美元。另外,若海关觉得申报价格偏离市场合理范围,会依照同类货物成交价格等海关估价规则重新核定完税价格。
确定关税税率:先给货物匹配对应的 HS 编码(全球统一的商品分类编码),再依据该编码查询目的国海关规定的税率。税率分多种,像与目的国签有相关协定的会适用较低的最惠国税率;未签订协定的则适用较高的普通税率,通常是最惠国税率的 2 - 5 倍。

按对应计税方式计算
从价税:这是最常用的方式,计算公式为关税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例如从美国空运价值 1000 美元的纯棉 T 恤到中国,运费 200 美元、保险费 10 美元,完税价格就是 1210 美元,若对应关税税率 10%,换算人民币后关税就是 847 元。
从量税:部分特定货物会采用这种方式,公式为关税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常见于大宗商品等,比如某些工业原材料可能按每吨固定税额计征关税。
复合税:融合了从价税和从量税的特点,公式为关税 =(货物价值 × 从价税率)+(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多适用于一些技术密集型或高价值且需管控的商品。
可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类型
自贸协定项下合规货物:在 RCEP、中欧自贸协定等框架下,符合要求的货物凭原产地证书可享优惠,甚至零关税。比如 RCEP 成员国间,东盟国家对华出口的鲜或干腰果、冷冻热带水果等农产品关税已归零,中国对东盟国家出口的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总成也取消了进口关税,且该协定下只要货物区域价值成分累计达 40%,就能获得原产资格享受优惠。
运输途中必需物资: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比如国际空运飞机自身所需的燃油、机组人员的饮食用品等,这些是保障运输正常进行的必备物资,可免征关税。
符合标准的样品与个人自用物品:多数国家设定了样品和个人自用物品的免税阈值。欧盟对价值 150 欧元以下的样品免税,对个人自用物品单次申报价值低于 22 欧元免征关税,这类符合阈值标准的货物均可享受免税优惠。
暂时进口且符合条件的货物: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境的特定货物常能享受免税。比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运营的航空器、船舶及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境,无论是否增值,都可免征关税。
国际条约约定减免货物: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等规定的特定货物,会按条约享受关税减免,这类货物多与国际援助、公益事业等相关,像部分国际组织援助的救灾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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