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货物打板(即将货物固定在航空托盘或集装板上)后的尺寸合规性检测,需严格遵循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航空货物集装器操作手册》(IATA ULD Manual)及各航空公司的附加标准,核心目的是确保货物在机舱内安全装载、避免舱门卡滞或影响飞行平衡。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础检测维度:集装器(板 / 箱)类型与尺寸限制
空运打板使用的集装器(ULD,Unit Load Device)分为航空托盘(Pallet) 和集装箱(Container),不同类型有固定尺寸标准,检测需先匹配对应集装器的规格:
集装器类型 常见型号 标准尺寸(长 × 宽 × 高,单位:cm) 适用机型(示例)
航空托盘 PMC 244×318×≤163(含货物) 波音 747、空客 A380(主货舱)
航空托盘 PAG 244×318×≤114 波音 737、空客 A320(下货舱)
集装箱(硬壳) AKE 318×244×163 宽体机主货舱
集装箱(软壳) AKH 318×244×119 窄体机下货舱
检测核心:打板后的货物 + 集装器整体尺寸,不得超过对应型号集装器的最大允许尺寸,尤其高度需包含货物堆叠后的总高度(含托盘本身高度,通常托盘高 14-16cm)。
二、关键合规性检测标准
1. 长度与宽度:匹配机舱舱门及舱位限制
长度 / 宽度上限:需小于等于集装器自身的长、宽尺寸(如 PMC 托盘长 244cm、宽 318cm),且货物不得超出集装器边缘(允许 ±1cm 误差,超出则视为 “超边”,可能被航空公司拒收)。
特殊限制:窄体机(如波音 737)下货舱舱门较窄(约 120cm 宽),若使用非标准托盘,需确保打板后宽度≤118cm,否则无法通过舱门。
2. 高度限制:分舱位与机型差异
主货舱(宽体机):高度通常≤163cm(如 PMC 板),但需根据机型货舱净高调整(如波音 777 主货舱净高约 160cm)。
下货舱(窄体机):高度≤114cm(如 PAG 板),部分机型(如 A320)下货舱有弧度,靠近舱壁的货物高度需更低(避免与舱顶结构冲突)。
检测工具:使用激光测距仪或卷尺测量打板后货物最高点至托盘底部的垂直距离,确保不超过机型对应舱位的高度上限。
3. 重量分布与平衡:避免偏载
均匀性要求:货物重心需位于集装器中心 ±10cm 范围内,偏载可能导致飞机重心偏移。检测时需通过称重设备(如地磅)确认:
单块板总重≤机型最大承重(如 PMC 板通常≤6800kg);
货物重量在板上分布均匀(四角重量差≤5%)。
4. 包装与固定合规性
边缘与棱角:货物打板后不得有突出的尖锐棱角(如金属件、硬纸箱折角),需用缓冲材料包裹,避免划伤机舱或其他货物。
固定强度:使用航空专用绑带(如聚酯纤维带,断裂强度≥2000N)或网罩固定,检测标准为:
绑带间距≤60cm,交叉缠绕呈 “井” 字形;
施加拉力后货物无位移(倾斜 30° 测试无滑动)。
三、特殊货物的附加检测标准
危险品打板
需符合 IATA《危险品规则》(DGR):
危险品集装板需单独标识,与普通货物板间距≥3m;
高度不得超过机舱危险品舱位限制(通常比普通货物低 10-20cm)。
超大件货物(非标准板)
若货物无法使用标准集装器(如机械部件),需单独申请 “散货舱装载”,检测标准:
最大单件长度≤机舱舱门宽度(宽体机约 3.5m,窄体机约 1.8m);
货物底部需加装防滑垫,与舱底板摩擦力系数≥0.6。
四、合规性检测的执行主体与流程
执行主体:
货代或货主:打板后自查(使用卷尺、称重仪、水平仪);
航空公司地面操作部门:通过ULD 尺寸扫描系统(激光三维扫描)复核;
海关监管: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是否与舱单申报尺寸一致。
不合规后果:
退运整改(产生仓储费、滞期费);
强制拆分货物(增加操作成本);
严重不合规(如超宽卡滞舱门)可能导致航班延误,面临航空公司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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