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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空运的“体积重量”计算公式是什么?不同航司有差异吗
2025-09-22 17:58 作者:百运网

  一、国际空运 “体积重量” 核心计算公式

  体积重量(Volumetric Weight)是航司为平衡货物 “轻泡” 与 “重货” 运输成本而设定的计费标准,核心逻辑是:当货物体积过大但实际重量较轻时,需按体积折算成 “重量” 来计费,以弥补运力占用成本。

  通用计算公式(全球主流标准)为:体积重量(公斤 /kg)= 货物长(厘米 /cm)× 宽(厘米 /cm)× 高(厘米 /cm)÷ 体积重量系数

国际空运,体积重量

  其中,体积重量系数是关键参数,全球航司主要采用两大标准:

  1:6000 系数(最普遍):即每 6000 立方厘米的体积折算为 1 公斤重量。这是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标准,也是绝大多数国际航司(如汉莎航空、阿联酋航空、中国国际航空等)及货代公司采用的默认系数。

  示例:一件货物长 50cm、宽 40cm、高 30cm,体积为 50×40×30=60000cm³,体积重量 = 60000÷6000=10kg。若货物实际重量为 8kg,航司将按 10kg 计费;若实际重量为 12kg,则按 12kg(实际重量)计费。

  1:5000 系数(较少见,区域性适用):部分地区性航司或特定航线(如部分中东、非洲航司)可能采用此系数,即每 5000 立方厘米折算 1 公斤,对轻泡货的计费更严格。

  示例:同样上述货物,按 1:5000 计算,体积重量 = 60000÷5000=12kg,比 1:6000 系数下的计费重量更高。

  二、不同航司的差异:系数统一为主,细节略有不同

  总体而言,体积重量的核心计算公式(长 × 宽 × 高 ÷ 系数)无本质差异,但在 “系数选择”“单位换算精度”“特殊货物规则” 上存在细微区别,具体可分为三类:

  1. 系数差异:以 1:6000 为主,特殊情况例外

  主流航司(绝大多数):严格遵循 IATA 标准,采用 1:6000 系数,如国航(CA)、南航(CZ)、东航(MU)、汉莎(LH)、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等,无论是商业空运还是快递空运均适用。

  少数区域性航司:出于成本控制考虑,可能在特定航线采用 1:5000 系数,例如部分非洲本地航司(如埃塞俄比亚航空在部分内陆点航线)、中东小型航司,这类情况需以具体航司的运价手册(Tariff)为准。

  快递与货代的 “简化计算”:部分货代或国际快递(如 DHL、TNT)为方便操作,会将 “厘米” 换算为 “米” 后简化公式,即:体积重量(kg)= 长(m)× 宽(m)× 高(m)× 1000(本质与 ÷6000 一致,因 1m³=1,000,000cm³,1,000,000÷6000≈166.67,此处为近似简化),但最终计费仍会回归 1:6000 的精确计算。

  2. 单位与精度差异:厘米为基准,四舍五入规则统一

  所有航司均以 “厘米(cm)” 为体积测量单位(若货物尺寸以英寸计,需先换算为厘米,1 英寸≈2.54cm),且对计算结果的 “四舍五入” 规则基本一致 ——保留 1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2 位≥5 则进 1,<5 则舍去。例如:计算结果为 10.34kg,按 10.3kg 计费;结果为 10.35kg,则按 10.4kg 计费。

  3. 特殊货物的体积计算规则差异

  对于非规则形状(如圆柱、圆锥、不规则包装)的货物,所有航司均采用 “最长 × 最宽 × 最高” 的 “外切立方体” 尺寸计算体积(即按货物占用的最大空间尺寸测算),但部分航司对 “超大件”“托盘货” 有额外规则:

  托盘货:需包含托盘本身的尺寸(如托盘长 120cm、宽 100cm,货物叠放后总高 150cm,则按 120×100×150 计算体积),且部分航司会对托盘货加收 “体积附加费”,但这属于额外费用,与体积重量的基础计算公式无关。

  散货 / 拼箱货:若货物与其他货物拼箱运输,货代通常会按 “实际占用体积” 分摊,但基础体积重量仍按单件货物的长 × 宽 × 高 ÷6000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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