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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空运中“货物到港后滞留”会产生哪些费用?如何避免
2025-09-17 10:25 作者:百运网

  在国际空运中,货物到港后若因收件人、发货人或代理等原因未能及时清关、提取,会产生一系列 滞港相关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按天累计,且不同机场、不同货站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长期滞留甚至可能导致货物被拍卖或销毁。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分享具体费用类型及规避方法的详细说明。

  一、货物到港后滞留的核心费用类型

  1. 仓储费(Warehousing Fee)

  这是最基础且最常见的滞留费用,指货物在机场货站或海关监管仓库内超期存放产生的费用。

  收费逻辑 :几乎所有机场都会提供 免费仓储期 (通常为1 3天,从货物“到港卸货”或“海关放行通知发出”开始计算,具体以当地货站规则为准);免费期结束后,按货物的重量(kg)或体积(m³)每日计费,且“重货按重量、泡货按体积”(行业通常以“1m³=167kg”为换算标准)。

  费用特点 :部分机场会采用“阶梯式收费”,滞留时间越长,单日费率越高(例如前7天每天1元/kg,第8天起每天2元/kg);危险品、冷链货等特殊货物的仓储费远高于普通货物。

国际空运中,货物到港后滞留

  2. 滞报金(Declaration Delay Fee)

  针对“未按规定时限向海关申报”产生的行政性罚款,属于海关征收的法定费用,与货站无关。

  收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国际通用规则,进口货物需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超过14日未申报的,从第15日起按日征收滞报金。

  计算方式 :滞报金=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滞报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计征,且有最高限额,具体以进口国海关规定为准)。

  特殊说明 :因海关查验、政策调整等“非收发货人原因”导致的申报延迟,可申请减免滞报金;但因文件缺失、信息错误等人为原因导致的滞留,需全额缴纳。

  3. 滞箱费/板箱费(Container/Dolly Fee)

  若货物采用集装箱(如空运集装箱ULD)或航空板(打板货物)运输,且到港后未及时归还集装箱/板箱,会产生此类费用。

  适用场景 :主要针对“整箱空运”或“包板货物”,普通散货(拼箱)通常不涉及。

  收费逻辑 :航空公司或货代商会提供集装箱/板箱的“免费使用期”(一般为3 7天),超期后按箱/板每日计费,不同规格的集装箱(如AKE、AKH型)费率不同。

  4. 海关监管费(Customs Supervision Fee)

  若货物因未清关而长期处于“海关监管状态”,部分国家/地区的海关会额外收取监管费用。

  收费特点 :通常按滞留天数或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例如每日按货物完税价格的0.1%计费,或固定每日50 200美元不等(多见于东南亚、南美等地区机场)。

  5. 其他附加费用

  查验超时费 :若货物被海关查验,且因收发货人未及时配合(如补充文件、到场解释)导致查验超时,会产生额外费用。

  销毁/处理费 :若货物滞留时间过长(通常超过30 90天,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海关或货站会通知收发货人处理;若未及时响应,货物将被强制拍卖或销毁,收发货人需承担销毁手续费、场地占用费等。

  二、如何避免货物到港后滞留及相关费用?

  货物滞留的核心原因多为“信息断层”“流程滞后”或“准备不足”,可从“发货前、运输中、到港后”三个阶段系统性规避:

  1. 发货前:做好基础准备,消除潜在风险

  完善文件资料,确保信息准确 :

  提前核对所有清关文件(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特殊证件如3C认证、MSDS等),确保“发票金额与申报价值一致”“装箱单的品名、数量、重量与货物实际相符”“提单的收发货人信息完整(含联系方式、地址)”。文件错误是导致清关延迟的首要原因。

  明确责任与时效节点 :

  与收件人、货代提前约定“清关责任方”(是发货人代理清关,还是收件人自理清关),并同步“预计到港时间”“免费仓储期时长”“申报截止日期”等关键节点,提醒收件人提前做好清关准备。

  合理申报,避免海关查验风险 :

  严格按照货物实际情况申报(品名、价值、用途等),避免“低报价值”“瞒报品名”(如将“危险品”申报为“普通货物”),此类行为极易引发海关扣货查验,直接导致滞留。

  2. 运输中:实时跟踪货物动态,提前衔接流程

  全程跟踪货物状态 :

  通过货代提供的提单号、航空运单号(AWB),在航空公司官网或货代系统实时查询货物动态(如“已到港”“等待清关”“海关查验”等),一旦发现异常(如航班延误、到港信息未更新),立即与货代沟通核实。

  提前向海关预申报(如有条件) :

  对于支持“提前申报”的国家/地区(如中国、欧盟、美国),可在货物到港前24 48小时向海关提交清关资料,实现“货物到港即清关”,大幅缩短清关时间,避免占用免费仓储期。

  3. 到港后: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异常

  第一时间确认清关进度 :

  货物到港后,立即通过货代或清关行确认“是否已进入清关流程”“是否需要补充资料”。若收件人自理清关,需督促其在1 2天内完成申报;若由发货人代理,需确保清关行高效操作。

  及时处理海关查验或问询 :

  若海关要求补充文件(如原产地证明、产品说明书)或到场解释,需在12 24小时内响应,避免因拖延导致查验超时。

  超期前主动沟通,申请延期或处理货物 :

  若预计无法在免费期内提取货物,提前联系货站或货代申请“仓储延期”(部分货站可协商减免部分费用);若因收件人弃货等极端情况,发货人需及时出具“弃货声明”,避免产生更高额的销毁费、滞报金。

  总结

  货物到港滞留的费用本质是“超期占用公共资源(仓库、海关监管)或承运商资源(集装箱)的成本补偿”,且具有“累计递增、不可逆”的特点。规避的核心在于 “提前准备、实时跟踪、快速响应” ——通过发货前的文件完善、运输中的动态监控、到港后的高效清关,可最大限度避免滞留风险;即便出现异常,及时沟通处理也能显著降低损失。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注意:上文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请以账单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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