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运中,“实际重” 和 “体积重” 是界定货物重量的两个核心概念,二者的界定逻辑和计费规则完全不同,具体可从定义、计算方式及计费优先级三方面清晰区分,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实际重的界定
实际重(也称 “毛重”“实物重”)是指货物本身(含内包装、外包装)的真实物理重量,是通过称重设备(如地磅、电子秤)直接测量得出的重量,单位通常为 “千克(kg)” 或 “吨(t)”。
比如一箱服装连箱称重后为 300kg,这 300kg 就是该货物的实际重;一个装满机械零件的 20 英尺集装箱,连箱带货在地磅上称得总重 22 吨,这 22 吨就是整箱货的实际重。实际重反映的是货物 “物理上的重量”,不受货物体积、密度的影响,仅由货物本身的材质、数量决定。
二、体积重的界定
体积重(也称 “体积重量”“材积重”)是为了平衡 “轻泡货”(密度小、体积大但实际重轻的货物)的运输成本而设定的 “虚拟重量”—— 这类货物(如泡沫制品、羽绒服、大型玩具)虽实际重轻,但会占用较多集装箱空间,导致船舶舱位利用率降低,因此需通过 “体积换算重量” 的方式,让运费与货物占用的空间相匹配。
海运中体积重的计算有明确标准:先测量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单位需统一为 “米 /m”),计算出货物的总体积(立方米 / CBM),再根据行业通用规则(多数航线默认 1 立方米 = 1 吨,即 1CBM=1000kg),将体积直接换算为体积重。
比如一批泡沫箱,外包装长 2m、宽 1.5m、高 1m,总体积 = 2×1.5×1=3CBM,那么其体积重就是 3 吨(3000kg);若货物是多个小包裹,需先分别计算每个包裹的体积,再汇总总体积,最终换算为总体现积重。
需要注意:少数特殊航线或货代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如个别短途航线按 1CBM=0.8 吨换算),但 “按体积换算重量” 的核心逻辑一致,且换算标准会提前明确告知货主。
三、计费时以哪个为准?
海运计费时,会根据货物的运输方式(拼箱货 LCL / 整箱货 FCL),分别采用 “择大原则” 或 “固定计费”,具体规则如下:
拼箱货(LCL):必按 “实际重与体积重择大” 计费
拼箱货是多个货主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舱位空间按 “重量或体积” 分配,因此必须比较货物的实际重和体积重,取二者中的较大值作为 “计费重”。
比如上述 300kg(实际重)、3000kg(体积重)的泡沫箱,因体积重(3000kg)远大于实际重(300kg),会按 3000kg(3 吨)计算运费;反之,若一批金属零件实际重 2000kg、体积仅 1CBM(体积重 1000kg),则按实际重 2000kg 计费。
整箱货(FCL):通常不涉及体积重,按 “集装箱单位” 计费
整箱货是货主独占一个集装箱,船公司按 “集装箱尺寸(如 20GP、40HQ)” 收取固定运费(如 20GP 柜某航线运费 1800 美元 / 柜),与货物的实际重、体积重均无直接关联 —— 只要货物不超过集装箱的 “载重限制”(如 20GP 柜通常限重 21-28 吨,具体看船公司规定)、能装满集装箱(或即使装不满,也需支付整箱费用),就按整箱收费,无需比较实际重和体积重。
只有当整箱货的实际重超过集装箱载重限制(如 20GP 柜装了 30 吨,远超 28 吨限重),才会产生 “超重附加费”,但这与体积重无关,本质是对超出载重的额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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