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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空运货物丢失了怎么办(外贸人怎么申请理赔)
2025-12-12 13:48 作者:百运网

  国际空运货物丢失的处理与理赔,核心是 “先查货→再定责→备全证→提索赔→追款项”,全程遵循《蒙特利尔公约》等规则,同时把控时效与凭证。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一步:紧急核查与锁定事实(48 小时内启动)

  确认丢失状态:收货人到港后查不到货物,立即联系目的港代理 / 航司货站,发起 “货物开查”,获取航司出具的未到达证明 / 丢失确认函(盖章);发货人同步联系货代调取运单、入仓记录、舱单、轨迹截图,证明货物已交付航司。

  排查非丢失情形:先排除目的港错分、漏卸、海关扣货、延迟交付等情况,避免误索赔 —— 海关扣货需补清关资料,延迟交付可按条款申请延误赔偿,非航司责任的退运丢失多不予赔付。

  书面报案留痕:按《蒙特利尔公约》要求,收货后 7 日内以邮件 / 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丢失事实,注明运单号、丢失时间与地点,保留发送凭证(如邮件回执、签收记录),逾期可能丧失索赔权。

国际空运

  二、第二步:明确索赔对象与准备完整材料

  确定责任方

  直接订舱找航司;通过货代发货的,优先由货代协助对接航司,同时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步索赔(如已买货运险)。

  多式联运中,按丢失节点定责:机场货站丢失找航司,货代仓库丢失找货代,目的港清关后丢失找末端派送方。

  必备核心材料

  基础单证:空运单(AWB)原件 / 副本、商业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入仓证明、运费支付凭证,证明货值、运输关系与费用。

  丢失证明:航司 / 目的港货站出具的丢失确认函、开查结果回执,这是索赔关键凭证。

  补充材料:货物照片、唛头信息、索赔函(含运单号、货物品名 / 数量 / 价值、丢失详情、索赔金额及计算依据,需盖章);投保的需附保单、保险公司要求的损失清单。

  三、第三步:正式提交索赔与流程执行

  把握索赔时效:非保险索赔需在货物应交付之日起 21 天内提交申请,航司审核周期通常 7-15 个工作日;诉讼时效为自丢失之日起 2 年(《蒙特利尔公约》),逾期将无法追责。

  提交渠道与步骤

  向货代 / 航司提交索赔函与全套材料,填写官方索赔申请表,明确赔付账户信息。

  航司 / 保险公司核对材料、核实责任,期间可能要求补充第三方检验报告或包装查验。

  责任确认后,双方协商赔付金额,签订赔偿协议,航司多在协议生效后 7-10 个工作日内付款。

  保险索赔同步推进:已投保货运险的,在向航司索赔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提交保单、丢失证明、货值凭证,保险公司赔付后可代位向航司追偿,缩短获赔周期。

  四、第四步:赔偿标准与金额核算(按规则与约定执行)

  未保价 / 未声明价值:按《蒙特利尔公约》,赔偿限额为每公斤 22 特别提款权(约 25 美元,随汇率调整),且不超过货物实际损失,同时航司通常会免除该票货物运费。

  已保价 / 已声明价值:若托运时声明价值并缴纳附加费,按声明价值赔付,但不超过货物实际价值;货运险则按保单约定,通常赔付货值 110%(含合理利润),以保单限额为上限。

  特殊情形: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包装不当、货物品名瞒报、危险品违规运输等导致的丢失,航司可免责;因海关扣货、收件人拒收导致的退运丢失,多不予赔付。

  五、第五步:争议处理与避坑要点

  索赔被拒应对:若航司 / 保险公司拒赔,要求出具书面拒赔理由;对理由不服的,可申请行业调解、向航司总部投诉,或向承运人主营业地 / 目的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 2 年。

  避坑关键动作

  发货前如实申报品名与价值,高货值货物务必保价或投保,避免按基础限额赔付。

  全程保留所有沟通记录(邮件、聊天记录)、单证原件与照片,作为索赔与诉讼的证据。

  避免口头索赔,所有通知与申请均以书面形式提交,确保可追溯。

  改单后同步更新保险信息,防止因单证不一致导致保险拒赔。

  六、效率提升建议

  发货时留存运单、发票、装箱单的电子扫描件,丢失后可快速调取。

  与货代 / 航司约定开查时效,要求 3-5 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避免无限期拖延。

  投保时选择覆盖 “丢失、损坏、延误” 的全险,明确免赔额与赔付比例,降低风险。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注意:上文所涉及到的任何时效和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账单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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