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海运中,电放提单(Surrendered B/L 或 Telex Release B/L) 是一种非正本提单的放单形式,核心是通过承运人(或其代理)向目的港代理发送 “电放指令”,替代正本提单的交付,让收货人无需凭正本提单即可在目的港提取货物。它本质是一种 “提单权利的电子转移”,解决了正本提单因邮寄耗时、丢失风险高导致的提货延迟问题。
一、先搞懂:电放提单的核心逻辑(为什么需要它?)
国际海运传统模式下,收货人必须凭正本提单(通常是 3 份正本,即 Full Set B/L)才能提货 —— 发货人需将正本提单通过快递寄给收货人,收货人拿到后再交给目的港船公司 / 代理换单提货。但这个过程存在明显痛点:
快递耗时:若发货港与目的港距离远(如中国到欧洲),快递可能需要 3-7 天,而货物到港后通常仅允许 7-14 天的免费堆存期,容易产生滞港费;
丢失风险:正本提单是 “物权凭证”,一旦快递丢失,补办流程繁琐(需登报声明、缴纳保证金,可能耗时 1-2 个月),直接导致收货人无法提货。
电放提单的出现正是为了规避这些问题:发货人向承运人申请 “电放” 后,承运人会注销正本提单的效力,直接通过邮件 / 系统向目的港代理发送 “允许收货人无正本提货” 的指令,收货人只需凭身份证明、电放提单副本(或电放通知)即可提货,大幅缩短提货周期。
二、关键:哪些情况适合用电放提单?
电放并非通用选择,需结合贸易场景判断,以下是典型适用场景:
近洋运输:如中国到韩国、日本、东南亚等航程短(1-7 天)的航线,货物到港速度远快于正本提单邮寄速度,若用正本提单,极易出现 “货等单” 导致滞港;
信任度高的贸易关系:如买卖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子母公司,或采用 “电汇(T/T)预付款” 模式(发货人已收到全款,无需用正本提单控制货权),无需担心收货人不提货或拒付;
紧急补货 / 临时调货:货物需快速通关提货(如生鲜、季节性商品),不允许因提单邮寄延迟影响销售;
正本提单丢失 / 延误:若已签发正本提单,但快递丢失或延误,可申请电放(需先向承运人提交 “放弃正本提单声明”,注销原正本效力)。
注意:若采用信用证(L/C)结算,通常不适合电放—— 因为信用证要求提交正本提单作为议付单据,银行需审核正本提单的真实性,电放提单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三、实操:电放提单的使用流程(从申请到提货)
电放的使用需发货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配合,流程清晰且环环相扣,具体步骤如下:
1. 发货人向承运人提交 “电放申请”(核心第一步)
货物装船后,承运人会先出具 “正本提单” 或 “提单草本”,发货人确认提单信息(如收发货人、货描、箱号、毛重等)无误后,向承运人(或其货运代理)提交书面电放申请,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提单号、船名航次、集装箱号;
明确声明 “自愿放弃正本提单,申请电放”;
承诺承担因电放产生的一切责任(如后续因货权纠纷导致的损失);
加盖发货人公章(或与承运人约定的签章)。
部分承运人会提供标准化的《电放申请书》模板,发货人填写后提交即可;若已签发正本提单,需先将所有正本提单退回给承运人(承运人会注销其效力,避免 “正本 + 电放” 双重放货)。
2. 承运人审核并发送 “电放指令”
承运人收到申请后,会审核以下内容:
发货人是否已结清所有费用(如海运费、订舱费、港杂费等)—— 通常需 “费用全清” 才会同意电放;
电放申请的真实性(如签章是否与预留一致、提单信息是否匹配);
是否存在货权纠纷(如是否有其他方主张货物所有权)。
审核通过后,承运人会通过内部系统(或邮件)向目的港的代理发送 “电放指令”,同时向发货人出具电放提单副本(通常会在提单上标注 “Surrendered” 或 “Telex Release” 字样,部分会加盖 “电放章”),证明电放已生效。
3. 发货人向收货人传递 “电放凭证”
发货人收到电放提单副本后,需将其发送给收货人(通常通过邮件),同时告知收货人提货所需的其他文件 —— 不同目的港要求可能不同,常见需提供的文件包括:
电放提单副本(需清晰显示提单号、电放标识);
收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若收货人为个人);
提货委托书(若收货人委托货代提货,需加盖委托方公章);
商业发票、装箱单(部分港口清关需用到)。
提醒:发货人务必确认 “已收到全部货款” 后再传递电放凭证 —— 因为电放后,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即可提货,发货人失去了对货权的控制,若未收款,可能面临 “货款两空” 风险。
4. 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
收货人收到电放凭证后,按以下步骤提货:
凭电放提单副本、身份证明等文件,到目的港承运人代理处(或指定的换单地点)办理 “换单” 手续,换取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D/O)”—— 这一步相当于确认 “承运人已同意放货”;
若货物需清关(绝大多数国家需清关),凭提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等文件向当地海关申报,完成清关;
清关完成后,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到集装箱堆场(CY)或货运站(CFS)提取货物。
整个过程无需等待正本提单,通常 1-2 天即可完成提货,效率远高于传统模式。
四、必须注意的 3 个风险点
电放提单虽便捷,但因 “货权控制弱”,需规避以下风险:
货款风险:务必先收款再电放
电放后发货人失去货权,若未收到全款(如仅收到预付款,尾款未结清),收货人可能提货后拒付尾款,尤其是对新客户或信用度不高的合作伙伴,需严格遵循 “全款到账→申请电放” 的顺序。
信息准确性:提单信息必须反复核对
电放指令一旦发送,修改难度极大(需向承运人提交修改申请,可能产生改单费且延误提货),因此发货人在提交电放申请前,必须核对提单上的收发货人名称、地址、货描、箱号、毛重等信息,确保与清关文件(发票、装箱单)一致。
责任界定:明确电放申请的承担方
电放申请通常由发货人发起,但需在贸易合同中明确 “电放的责任归属”—— 例如,若因承运人延迟发送电放指令导致收货人滞港,责任由承运人承担;若因发货人提交申请延迟,责任由发货人承担,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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