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发货到国外需要报关。报关是履行海关出口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无论采用哪种运输方式,卖家都需要在发货前依据海关要求进行出口报关,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出境,避免被海关查扣或退回。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分享不同业务模式下的报关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跨境电商 B2B 出口:
“9710” 模式:适用于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或 “互联网 + 海关” 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 B2B 出口货物,企业应当通过 H2018 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 5000 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 H2018 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9810” 模式: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已在海关办理备案,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企业同样需通过 “单一窗口” 或 “互联网 + 海关” 传输相关数据,根据货物金额及是否涉证、涉检、涉税等情况选择相应的通关系统办理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B2C,监管代码 9610):指企业直接面向境外消费者开展在线销售产品和服务。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外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申报清单,商品出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提交《申报清单》,采取 “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可采取 “清单核放、汇总统计” 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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