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一起危险品伪报出口案件,通过伪报的手法逃避海关监管,共计查获未申报烟花24.7吨。
据了解,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 “马桶、瓷砖、洗脸盆和石膏板” 的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暗藏玄机。仅在门口处摆放少量瓷杯、洗脸盆等普通货物进行掩饰,箱内绝大部分货物实则为烟花爆竹。
这些违规出口的烟花均采用普通纸箱和塑编袋包装,货主妄图通过伪报品名的手段逃避海关监管。
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烟花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其运输、储存都受到国家严格管控。
按照相关规定,烟花爆竹出口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且需经有关部门许可,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口岸方可办理出口手续。
此次查获的伪报出口烟花行为,严重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摩擦或遇高温,极易引发爆炸,危及人员生命和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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