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针对提高国际航空运输效率和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一、支持国际货物中转业务发展
利用主基地机场发展国际货物中转业务:
通知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航空口岸和航空公司,利用各自的主基地机场来发展国际货物中转业务。
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国际货物中转效率,并提升中转服务品质,从而增强航空口岸的国际竞争力。
全面推广国际快件中转集拼业务:
国际快件中转集拼业务是指将来自不同发货人的国际快件货物在航空口岸进行集中、分拣、拼装后,再运往目的地的过程。
通知要求全面推广这一业务,以进一步提高航空口岸的货物处理能力和效率。
国内和国际中转业务实行电子放行:
为了加快中转货物的通关速度,通知规定国内和国际中转业务将实行电子放行。
这意味着相关货物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电子系统快速完成通关手续,无需人工干预。
二、出台跨境电商中转操作细则,简化操作流程
跨境电商中转操作细则的制定:
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商中转业务也日益增多。
通知要求出台跨境电商中转操作细则,以规范这一业务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简化操作流程:
为了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通知要求简化中转业务的操作流程。
这包括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优化货物分拣和拼装流程等,以提高整体运作效率。
三、意义与影响
提升航空口岸国际竞争力:
通过支持国际货物中转业务的发展和简化操作流程,航空口岸的国际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国际货物通过航空口岸进行中转和运输,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航空口岸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其发展将直接带动周边地区的物流和贸易活动。
随着国际货物中转业务的增加和操作流程的简化,航空口岸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将进一步加大。
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
通知中的措施是在推动国际贸易的便利化进程,降低贸易成本和时间成本。
这将有助于提升国际贸易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