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航班发生延误或取消时,货主的应对核心是 “快速响应、明确责任、减少损失、依法维权”,需按 “先止损、再追责、后复盘” 的逻辑逐步推进。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一时间:主动核查与信息确认
航班延误 / 取消后,货主需先通过可靠渠道明确事件细节,避免因信息滞后错失应对时机:
优先联系核心对接方:第一时间联系合作的空运货代(若直接对接航司则联系航司货运部),确认延误 / 取消的具体原因(如天气、机械故障、航司运力调整、政策管制、目的地机场拥堵等)、预计恢复时间(是否有补班计划、补班航班信息)、以及货物当前的实际状态(仍在起运地机场仓库、已装机但滞留、已转运至其他机场等)。
交叉验证信息真实性:可通过航司官网的 “货物跟踪” 功能(输入运单号)、起运地 / 目的地机场的货运公告,或权威物流信息平台,交叉核对货代 / 航司提供的信息,避免因信息误差做出错误决策。
同步关键关联方:立即通知货物的接收方(如客户、仓库、下游工厂等),说明延误情况及初步预估的到货时间,避免下游因 “不知情” 导致生产停滞、订单违约等次生问题。
二、核心应对:根据 “延误性质” 与 “损失影响” 制定方案
航班问题的应对需结合 “责任归属”(航司是否担责)和 “货物紧急程度” 灵活选择,核心分为 “止损补救” 和 “责任追溯” 两类动作:
1. 止损补救:优先降低货物延误的实际损失
无论延误 / 取消原因如何,“减少货物本身及下游的损失” 是首要目标,常见措施包括:
紧急补货 / 转运(针对高紧急货物):若货物属于生鲜、时效敏感件(如展会样品、急救物资)或下游有严格交货期,可与货代 / 航司协商 “紧急转运方案”—— 比如更换其他航司的更快航班、改走邻近枢纽机场(如原计划飞巴黎戴高乐,可改飞布鲁塞尔再陆运至巴黎),或对短途货物临时切换为 “空运 + 陆运” 联运;若原货物恢复时间过长,可协调起运地重新备货发运,原货物后续按延误流程处理。
货物状态保全(针对特殊货物):若货物为易腐品(生鲜、药品)、危险品或高价值货物,需明确要求货代 / 航司提供 “货物保全证明”—— 如易腐品是否处于恒温仓储环境、危险品是否按规范存放、高价值货物是否有专人看管,避免因仓储不当导致货物变质、损坏或丢失,叠加损失。
协商下游免责(针对订单履约):及时向客户出具航司 / 货代提供的 “航班延误证明”,协商延长交货期、调整付款节奏或豁免部分违约责任(如违约金),必要时可附上物流跟踪截图、航司公告等佐证,降低订单违约风险。
2. 责任追溯:明确责任方,依法主张权益
航班延误 / 取消的责任需分 “航司责任” 和 “非航司责任” 两类,维权路径差异极大:
非航司责任:自行承担,或向责任方追责
若因 “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战争)、“货主自身原因”(如报关资料错误导致清关延误、未按时交货至机场)、“第三方原因”(如货代漏报货物信息、地面代理操作失误)导致延误,航司通常不承担责任。
货主需自行承担基础损失,但可向实际责任方追责:比如货代操作失误导致的延误,可依据双方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要求货代赔偿因延误产生的直接损失(如额外的仓储费、客户索赔的违约金等);
注意留存证据:需保存好货运合同、货代沟通记录、航司的 “非责任延误证明”、下游索赔函等,作为向责任方维权的依据。
航司责任:依据合同或公约主张赔偿
若因航司自身原因(如机械故障、运力超额预订、机组人员调配失误等)导致延误 / 取消,货主可依据《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国际空运通用公约)或航司的货运条款,向航司主张赔偿:
基础权益主张:要求航司承担货物在延误期间产生的 “直接合理费用”,如额外的仓储费、因改运产生的差价运费、货物变质的损失等;
赔偿限额注意:国际空运中,航司对货物延误的赔偿通常有上限(如《蒙特利尔公约》下,每公斤赔偿限额约 22 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 200 元),但如果货主在发货时已对货物声明 “更高价值” 并缴纳了相应的保价费,可按声明价值索赔;
维权流程:需在规定时限内(通常为货物交付后 14 天内,或发现延误损失后立即)向航司提交书面索赔申请,附上运单、货物价值证明(如发票)、损失清单、延误证明等材料;若航司拒绝赔偿或协商无果,可向当地航空运输监管部门(如中国民航局)投诉,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三、后续动作:留存证据 + 复盘优化,降低未来风险
全面留存证据:整个应对过程中,需妥善保存所有关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空运运单、货运合同、货代 / 航司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电话录音)、航班延误 / 取消证明、货物价值凭证(发票、采购合同)、额外费用支付凭证(如改运费、仓储费)、下游索赔函及赔付凭证等,这些是维权、理赔的核心依据。
复盘与合作方优化:事件解决后,需复盘延误原因 —— 若多次因某货代操作失误或某航司运力不稳定导致问题,可考虑更换更可靠的货代或航司;若因自身资料准备不规范(如报关单错误)引发间接延误,需优化内部单证审核流程。
建立风险预案:对高频发运、高价值或时效敏感的货物,可提前与货代约定 “延误备用方案”(如预留备选航司、设定延误预警阈值),或购买 “物流延误险”,通过商业保险转移部分风险。
关键提醒:避免 “无效维权” 的误区
不要轻信 “货代口头承诺”:所有补救方案、赔偿协商需以书面形式(邮件、补充协议)确认,避免后续扯皮;
区分 “延误” 与 “取消” 的应对差异:航班取消通常航司会优先安排补班,货主可重点关注补班时效;而 “无限期延误” 需果断启动转运或补货,避免损失扩大;
理性主张赔偿:索赔金额需基于 “直接实际损失”,并提供充分凭证,不合理的高额索赔可能导致协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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