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柜(FCL)和拼箱(LCL)海运的订舱流程,核心差异在于操作主体、装箱报关方式、提单类型以及目的港环节,整柜是货主 / 货代直接对接船公司,拼箱则是货代先集货再统一订舱。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整柜海运(FCL)订舱流程(货主主导,环节精简)
订舱申请与舱位确认
货主向货代提供订舱委托书,包含发货人、收货人、货物品名、件数、毛重、体积、柜型(20GP/40GP/40HQ)、起运港、目的港、船期等信息。货代向船公司提交订舱申请,船公司审核通过后签发 S/O(装货单),明确船名航次、截单 / 截关 / 截港时间、提柜堆场等关键信息,拿到 S/O 才算舱位确认成功。

提柜与装柜
凭 S/O 到船公司指定堆场提取空柜,安排拖车将空柜拉至工厂或仓库,由货主自行装货(或委托仓库装柜)。装柜完成后贴封条封柜,务必记录准确的柜号和封号,这是后续报关和提单的核心信息。
还柜与出口报关
拖车将装好货的重柜送回起运港码头堆场(还柜),码头收柜后出具设备交接单。货主或委托报关行,凭装箱单、发票、合同、柜号 / 封号等资料,在截关时间前完成出口报关,海关放行后码头才会安排装船。
截单与提单确认
在截单时间前,向船公司提交完整的提单信息(发货人、收货人、品名、件数、毛重、体积、柜号 / 封号等),反复核对无误后确认。船公司据此签发船东单(MBL),也可根据需求出货代单(HBL);如需电放,需在截单前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
装船开船与目的港提货
码头在截港时间前将重柜装上船,船舶开船后,船公司出具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电放号 + 身份证明)到船公司代理处换提货单,完成进口清关后,安排拖车到码头提柜,到仓库拆柜提货即可。
二、拼箱海运(LCL)订舱流程(货代主导,环节更复杂)
订舱申请与集货确认
货主向货代提供订舱委托书,注明货物品名、件数、毛重、体积(CBM)、起运港、目的港、船期等。货代先审核货量(通常 < 15CBM),确认集货仓库、集货截止时间,以及海运费和起运港本地费用。随后货代以自身名义向船公司订整柜舱位(20GP/40GP/40HQ),获取 S/O 用于提空柜。
集货与统一装柜
货主将货物送到货代指定的集货仓库(或委托货代上门提货,产生提货费),仓库收货后称重、量方、贴唛头。货代在集货截止时间后,将多家货主的货物统一装入一个集装箱,封柜并记录柜号 / 封号。
报关与还柜
货代负责统一合并报关(或按货主要求分票报关),在截关时间前完成海关放行。之后安排拖车将重柜送回起运港码头,在截港时间前完成进港。
截单与双提单操作
货代在截单时间前,向船公司提交整柜的提单信息(MBL 的收货人通常是货代目的港代理),船公司签发 MBL 给货代。同时,货代根据每个货主的实际货物信息,单独出具货代单(HBL),HBL 的收货人为实际收货人,这是货主结汇和提货的核心单据。
装船开船与目的港分拨提货
码头将重柜装上船,船舶开船后,货代将 HBL(正本或电放)交给货主。收货人凭 HBL 到货代目的港代理处换单(需支付换单费、拆箱费、分拨费等),换取提货单。货代代理安排拆箱、分拨,将货物分拣到对应货主的仓位,收货人完成进口清关后,到分拨仓库提货(或委托货代派送,产生派送费)。
三、核心差异总结(段落式,无表格)
整柜的订舱流程以货主为核心,从订舱、提柜装柜到报关还柜,均由货主或其委托的拖车 / 报关行直接操作,环节少、时效快,提单以船东单为主,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换单提柜,费用透明且货损风险低。
拼箱则完全由货代主导,货代先向船公司订整柜舱位,再集货装柜、统一报关,目的港还需拆箱分拨,环节多、时效慢,只能出货代单,目的港需先向货代代理换单,再提货,费用结构复杂(尤其是目的港拆箱、分拨、换单费),且货物多次装卸导致货损风险更高。
简单来说,整柜是 “一对一” 对接船公司,拼箱是 “多对一” 先集货再对接船公司,流程差异的本质是货量大小决定的操作模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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