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整柜(FCL)的运费由起运港本地费用、国际海运干线费用、目的港本地费用三大部分组成,不同环节的费用项目、收费逻辑及责任方(发货方 / 收货方)会因港口、船公司、贸易条款(如 FOB、CIF)而变化,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运港本地费用(货物装船前的所有费用)
这部分费用通常由发货方(卖方)承担(若贸易条款为 FOB,卖方责任止步于此;若为 EXW,则需买方自行承担),核心是确保货物从工厂 / 仓库顺利运至港口并完成出口清关、装船准备:
订舱费:向船公司或货运代理预订集装箱舱位的费用,目的是锁定舱位(避免旺季无舱),按集装箱柜型(20GP/40HQ 等)收取固定费用,一票货对应一笔订舱费。
拖车费:包含 “空柜提取” 和 “重柜送港” 两个环节 —— 先将空集装箱从港口堆场运到工厂 / 仓库,装货后再将装满货物的重柜运回港口指定堆场,费用按运输里程、柜型(40HQ 拖车成本高于 20GP)计算,部分会包含路桥费、停车费等附加成本。
装箱费:若工厂无自主装货能力,需委托货代或堆场安排工人、设备(如叉车)将货物装入集装箱的费用,通常按柜收取固定价,或根据货物重量、装卸难度(如大件货物)按工时额外计费。
码头操作费(THC):港口码头对集装箱的核心操作费用,包括集装箱卸车、堆存、理货、装船前检查等,是起运港本地费中占比较高的一项,按柜型收取(20GP 费用低于 40HQ),不同国家 / 港口的 THC 标准不同(如中国主要港口 20GP 的 THC 约 800-1200 元,40HQ 约 1500-2000 元)。
报关费:委托专业报关行向海关办理出口清关的服务费用,包含申报资料整理、海关系统录入、配合海关查验(若有)等工作,按 “票” 收取(一票货无论多少柜,通常只收一笔报关费,约 300-600 元),若货物属于特殊品类(如危险品、食品)需额外提供文件,可能产生加急费或附加服务费。
文件费:船公司或货代出具海运提单(B/L,货物运输的核心凭证)、舱单、装箱单等官方文件的行政费用,按票收取(约 300-800 元 / 票),不分柜型,主要覆盖文件制作、审核、传递的成本。
报检费(如需):若货物属于法定检验范畴(如机械、电子设备、食品、动植物产品),需向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并获取《出境货物通关单》,费用按货物类别、货值或检验项目计算(无固定标准),非所有货物都需支付(普通工业品通常无需报检)。
其他附加费(按需):如港口拥堵时的 “拥堵附加费”、危险品货物的 “危险品申报费”“危险品操作费”、超期提空柜产生的 “滞箱费”(空柜从堆场提出后,超过船公司规定时间未还柜需支付)等,属于非固定费用,仅在特定场景下产生。
二、国际海运干线费用(货物跨洋运输的核心费用)
这是从起运港港口到目的港港口的 “海上运输费用”,由负责运输的船公司收取,费用承担方需根据贸易条款判断:
若为CIF/CFR 条款:由卖方(发货方)承担,包含船公司的基础运费及可能的附加费;
若为FOB 条款:由买方(收货方)承担,买方需自行与船公司或货代确认干线运费。
核心构成包括:
基础海运费:船公司根据航线、柜型、淡旺季制定的 “基本运输费用”,按柜收取(如中国到东南亚的 20GP 基础海运费约 500-1500 美元,具体因航线远近、市场供需波动),是干线费用的核心。
海运附加费:船公司为覆盖额外成本收取的费用,常见类型有:
燃油附加费(BAF):因国际油价波动调整,按柜收取,油价上涨时会增加;
货币贬值附加费(CAF):因结算货币(通常为美元)汇率波动产生,按运费比例收取;
旺季附加费(PSS):货运旺季(如节假日前后、电商大促期)船公司为调控舱位收取,按柜或按运费比例增收;
紧急燃油附加费(EBS):油价短期大幅上涨时的临时附加费,非固定收取。
这些附加费并非长期存在,船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如油价、港口拥堵度、供需关系)定期调整,且不同船公司的附加费标准可能不同。
三、目的港本地费用(货物到港后至交付的费用)
这是货物抵达目的港后,从 “卸船” 到 “交付给买方” 前产生的费用,通常由买方(收货方)承担(除非贸易条款特别约定由卖方承担),是容易被忽视但可能产生纠纷的环节(尤其是目的港收费不透明时),核心包括:
目的港码头操作费(DTHC):与起运港 THC 对应,是目的港码头对集装箱的卸船、堆存、理货、提柜等操作费用,按柜型收取,不同国家的 DTHC 标准差异较大(如东南亚港口 20GP 的 DTHC 约 50-150 美元,欧美港口更高)。
清关费:委托目的港当地报关行办理进口清关的费用,包含申报、提交文件、配合海关查验等服务,按票收取,费用高低与目的国海关政策、货物类型相关(如进口食品需额外办理卫生检疫,清关费会增加)。
关税与增值税(VAT):目的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费,属于法定费用,按货物的 “申报价值”“关税税率” 计算(不同国家 / 货物的税率不同,如东南亚部分国家对电子产品征收 10%-20% 的关税),必须由买方缴纳后才能提货。
拖车费(目的港):将重柜从目的港堆场运至买方指定仓库 / 地址的运输费用,按运输里程、柜型计算,若目的地偏远或需特殊车型(如冷藏车),费用会更高。
滞港费与滞箱费(目的港):
滞港费(Demurrage):重柜到港后,超过目的港码头规定的 “免费堆存时间”(通常为 3-7 天)未提柜,需向码头支付的堆存费用,按天、按柜收取,超期越久费用越高;
滞箱费(Detention):重柜从目的港堆场提出后,超过船公司规定的 “免费使用时间”(通常为 7-14 天)未还空柜,需向船公司支付的集装箱占用费,同样按天、按柜收取。
其他杂费:如目的港海关查验时的 “查验费”(若货物被抽中查验,需支付码头开箱、理货等费用)、“仓储费”(若货物需在目的港仓库临时存放)、“进口许可证办理费”(部分国家对特定货物要求进口许可,需委托机构办理)等,根据实际情况产生。
总结
国际海运整柜运费的核心逻辑是 “分段计费”—— 从起运港的 “内陆运输 + 清关 + 装船”,到跨洋的 “海上运输”,再到目的港的 “卸船 + 清关 + 内陆配送”,每个环节对应不同费用。实际操作中,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贸易条款(如 FOB/CIF),并提前与货代确认各环节费用明细(尤其是目的港费用,避免 “目的港高收费” 陷阱),确保费用责任清晰,减少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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