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运网
一票国际海运货物的完整旅程:从订舱到提货的全流程指南
2025-09-25 16:00 作者:百运网

  一票国际海运货物的完整旅程:从订舱到提货全流程指南

  国际海运货物的旅程贯穿 “起运地备货→港口出运→海上运输→目的港清关→收货” 五大阶段,涉及货主、货代、船公司、海关、码头等多个主体协同,每个环节环环相扣。以下以整箱(FCL)出口至进口的全链路为例,拆解完整流程:

  第一阶段:起运地准备与订舱(货物出运前 7-10 天)

  这一阶段的核心是 “明确货物信息、锁定舱位、备齐合规资料”,为货物出运奠定基础。

  1. 贸易合同确认与备货

  货主(卖方)与海外买方签订贸易合同,明确货物规格、数量、成交方式(如 FOB/CIF/CFR)、交货期、目的港等核心条款。随后货主按合同要求完成生产、备货,确保货物数量、品质与合同一致,并提前核对货物 HS 编码(海关商品编码),确认是否为法检商品、是否需要特殊许可证(如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濒危物种证明)。

国际海运货物,订舱

  2. 选择货代与订舱

  若为 FOB 条款:买方指定货代(或船公司),货主需与买方指定的代理对接;若为 CIF/CFR 条款:货主自主选择货代(或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优先选择有对应航线优势、资质齐全的货代。

  订舱操作:货主向货代提交《订舱委托书》(含发货人、收货人、货物名称、HS 编码、集装箱类型 / 数量、起运港、目的港、预计装船时间等核心信息),货代审核后向船公司提交订舱申请。

  舱位确认:船公司根据航线舱位紧张程度(如旺季可能需要抢舱)确认订舱,出具《入货通知》(S/O,Shipping Order),明确船舶名称、航次、装船日期、码头堆场地址等关键信息 —— 此时舱位正式锁定。

  3. 提箱与装柜

  货主(或货代)凭《入货通知》向船公司指定的集装箱堆场(CY)提取空箱,堆场出具《提箱单》,货主安排拖车将空箱运至工厂 / 仓库装柜。装柜时需注意:

  按 “重不压轻、大不压小” 原则码放货物,脆弱货物需做好缓冲防护;

  装柜后清点货物数量,粘贴唛头(运输标记,含收货人、目的港、箱号等信息),并由货主自行封箱(使用船公司专用封条,封条号需记录留存);

  装柜完成后,拖车将满载货物的重箱运回码头堆场,堆场核对箱号、封条号无误后,出具《重箱入闸单》,货物正式进入码头监管区。

  4. 报检与报关(货物装船前 3-5 天)

  报检(仅法检商品):货主通过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提交报检申请,上传合同、发票、装箱单、厂检单等资料,海关审核通过后出具电子通关单(信息同步至报关系统);若需现场查验,配合海关核对货物。

  报关:货代(或报关行)凭《入货通知》、提单草稿、商业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通关单(法检商品)等资料,向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机审或人工审核通过后,若无需查验,直接生成 “通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若需查验,货主配合海关开箱核对货证是否一致。

  第二阶段:起运港装船与海上运输(装船日至到港日)

  1. 码头装船

  码头根据船公司的配载计划,安排起重机将重箱吊装至指定船舶的舱位。装船完成后,船公司向货代出具《装船确认书》,确认货物已实际装船。

  2. 提单确认与签发

  货代根据货主提供的最终信息(如收货人、通知人、货物描述),向船公司提交提单草稿,货主核对无误后确认。船公司审核通过后,签发正本提单(B/L) 或出具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凭证,是后续提货的核心单据。

  3. 海上运输

  船舶按预定航线启航,船公司通过官网或货代向货主 / 买方同步船舶动态(如离港时间、预计到港时间、途经港口等)。海运途中,船公司负责货物的运输安全,若发生不可抗力(如暴风雨、海盗)或船舶故障,会及时通知货主 / 买方,并协助处理(如投保的货物可启动理赔流程)。

  第三阶段:目的港到港与清关(到港前 3 天至清关完成)

  1. 到港通知与换单

  船舶抵达目的港前 3-5 天,船公司的目的港代理向买方(或其指定的货代)发送《到港通知》,告知货物到港时间、码头地址、所需单据等。买方需凭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 + 电放保函)向目的港代理支付换单费,换取《提货单》(D/O,Delivery Order)—— 换单是提货的前提,只有拿到 D/O,才能办理后续清关手续。

  2. 进口报检与清关

  报检(仅法检商品):若货物为入境法检商品(如食品、旧设备),买方需向目的港海关提交《入境货物报检单》、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等资料,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放行凭证。

  清关:买方(或目的港报关行)凭 D/O、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报关委托书、许可证(如需)等资料,向目的港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审核申报信息,核算关税、增值税等税费,买方按要求缴纳税费(可选择 “先税后放” 或 “先放后税”,取决于企业信用等级)。

  海关查验:若海关对货物存疑,会下达查验指令,买方需配合海关开箱查验,确认货物与申报信息一致后,海关出具放行通知。

  第四阶段:目的港提货与交付(清关完成至货物交付)

  1. 码头提货

  买方凭海关放行通知和 D/O,到码头堆场办理提货手续,缴纳目的港码头操作费(DTHC)、仓储费(若超过免费堆存期)等费用。堆场核对单据无误后,释放集装箱,买方安排拖车将重箱运至指定仓库或工厂。

  2. 拆箱与货物验收

  货物运至目的地后,买方拆除集装箱封条(核对封条号与提单一致),开箱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品质,确认无货损、货差后,完成货物验收。

  3. 还箱与后续流程

  买方在船公司规定的免费滞箱期内(通常为 7-14 天),将空箱归还至目的港指定的堆场,避免产生滞箱费。若货物验收时发现货损,需立即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提交货损证明(如现场照片、检验报告),启动索赔流程;无问题则整个海运旅程结束。

  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

每日推荐
阅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