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提单(Air Waybill,简称 AWB)是国际空运的核心运输凭证,兼具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运费账单三重属性,其关键信息需与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清关文件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清关延误或货物滞留。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单基础标识信息
提单编号(AWB No.):由航空公司或货代编制的唯一编号,是查询货物轨迹、办理提货与理赔的核心依据,通常分为主单号(MAWB,航空公司签发)和分单号(HAWB,货代签发)。
签发日期与地点:提单的生效时间和签发城市,需早于货物起飞时间,且与航班信息匹配。
承运人(Carrier)信息:航空公司的全称、IATA 代码(如国航 CA、联邦快递 FX)及联系方式,明确货物运输责任主体。

收发货人与相关方信息
托运人(Shipper):货物出口方的全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及税号(如 EORI 号),需与商业发票的发货人信息完全一致。
收货人(Consignee):货物进口方的全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及税号,若为 “凭指示” 收货,需标注 “TO ORDER”,但空运提单通常不可转让,收货人信息需明确。
通知人(Notify Party):货物到港后需通知的一方,若与收货人一致可标注 “SAME AS CONSIGNEE”;若为第三方代理,需填写完整的代理公司信息,便于目的港及时联系提货。
运输核心信息
起运港(Airport of Departure)与目的港(Airport of Destination):需填写机场的 IATA 三字代码(如深圳宝安 SZX、美国洛杉矶 LAX),而非城市名,确保航线匹配。
转运信息(Transshipment):若货物需中转,需标注中转机场代码及中转方式,明确 “直达” 或 “中转” 运输,避免错发。
航班号与航班日期(Flight No. / Flight Date):承载货物的具体航班编号和起飞日期,是追踪货物运输进度的关键。
货物详情信息
件数与包装方式(Number of Pieces & Packaging):填写货物的总件数、包装类型(如纸箱 CTNS、木箱 WOODEN CASES),需与装箱单一致,且包装需符合航空运输标准。
毛重与体积(Gross Weight / Volume):毛重以千克(kg)为单位,体积以立方米(CBM)为单位,二者需对应计算体积重(1CBM=167kg),是航空公司计费的核心依据,不得与实际货物数据偏差。
货物品名与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需简洁精准,避免模糊表述(如写 “纯棉 T 恤” 而非 “衣服”),特殊货物(如危险品、易碎品)需标注对应属性(如 “FRAGILE”“DANGEROUS GOODS”),并附上运输鉴定编号。
唛头(Marks & Numbers):若货物外包装有唛头,需完整填写,便于目的港分拣和提货核对;无唛头则标注 “NO MARKS” 或 “N/M”。
运费与贸易条款信息
运费支付方式(Prepaid / Collect):明确运费是 “预付”(由托运人支付)还是 “到付”(由收货人支付),需与贸易合同一致,避免运费纠纷。
贸易术语(Trade Term):标注货物的成交条款(如 FOB、CIF、DAP),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关联运费、保费的承担主体。
运费金额(Freight Charges):显示货物运输的费用明细,包括基本运费、燃油附加费、安保费等,预付提单需注明 “FREIGHT PREPAID”,到付提单注明 “FREIGHT COLLECT”。
责任与声明信息
承运人责任条款:提单上会标注航空运输的责任限制(如《华沙公约》相关规定),明确货物丢失、破损时的赔偿标准。
特殊声明:针对易碎品、危险品、高价值货物的特别备注,如 “易碎品小心轻放”“仅限直达航班运输” 等,提醒各环节操作注意事项。
签章确认:承运人或其代理的签字盖章是提单生效的必要条件,主单需航空公司签章,分单需货代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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