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中,品名描述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货物能否顺利通关,而错误的申报往往会导致货物被扣留、罚款甚至退运。许多企业因对危险货物的分类规则理解不足,或为规避高额税费而故意模糊品名描述,最终面临严重的法律和经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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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描述错误的核心风险与法规依据
危险货物的品名描述需严格遵循《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2023年第29号公告,进口危险化学品必须填报准确的检验检疫名称、UN编号及危险类别,若品名描述与货物实际属性不符,海关可依法认定为申报不实。
例如,某企业将UN 1993类“易燃液体”申报为“普通清洁剂”,因未注明主要成分二甲苯和苯的技术名称,导致货物在目的港被扣押并处以货值20%的罚款。更严重的是,若错误品名掩盖了货物的真实危险性(如将腐蚀性化学品申报为“工业原料”),可能触发船舶运输中的安全事故,承运人可依据《海商法》追究托运人法律责任。
海关查验典型案例与合规策略
海关对危险货物的查验重点包括品名一致性、包装UN标记及随附文件真实性。
2024年珠海港口查处的“混合二甲苯”瞒报案中,托运人提供的MSDS显示货物含84.68%二甲苯,但检测实际成分仅为2%,主要成分为未申报的三甲苯(污染类别更高),最终被海事部门处以罚款并强制销毁货物。类似地,上海港曾查获一批申报为“合成树脂”的货物,实际为闭杯闪点≤60℃的易燃液体,因未标注GHS危险类别和包装UN标记,企业被要求补缴税款并承担滞港费用。
合规申报需注意三点:
一是技术名称必须与UN编号匹配,如UN 1090类丙酮溶液需注明浓度;
二是包装UN标记需完整(如4G/Y25/S/19/CN/C530014),且与《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一致;
三是随附文件(如MSDS)中的成分比例、危险特性必须与申报内容完全对应。
说到最后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申报的本质是在合规框架内平衡效率与安全。随着全球海关智能化查验系统的升级(如中国海关的“单一窗口”数据核验),传统模糊申报模式已不可行。企业应建立从分类鉴定、文件准备到动态跟踪的全流程合规机制,尤其需关注IMDG Code每两年一次的修订内容(如2025年实施的42-24版对锂电池运输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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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述法规及案例基于2025年4月现行规定,具体操作请以海关及海事部门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