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出台的跨境电商集货仓支持政策,主要是针对在国内经营集货仓的物流商,补贴跨境电商货物在国内转运中的成本以及其他成本,帮助集货仓企业降低成本。以下是该政策的一些具体内容:
登记条件:
企业条件:企业成立时间应早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有通过租赁物业或自有物业方式实际经营 1 个或多个集货仓,为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经营集货仓的方式为自主经营或控股子公司(50% 以上股份)代运营;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有集货仓产权方出具的租金发票和运输公司出具的境内物流调拨费用发票。
仓库条件:集货仓库应建设完善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每天记录出口货物涉及的车牌、海运集装箱号、船班号、订单号或货物批次号等信息;集货仓库 2024 年有处理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并于 2025 年继续为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提供物流仓储服务;集货仓所在地块和建筑产权性质不限,但产权应当清晰,可以是向产权方直租、合租等情形。
登记方式:
预登记:企业可登录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无需注册),点击预登记链接,按照指引和标准模板填写集货信息,上传出货表格,市商务局将初步研判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测算企业对深圳跨境电商产业的服务和带动情况。
正式登记:在完成预登记后,市商务局将告知企业预登记测算情况,有意愿的企业可注册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账户,在地方特色应用 - 公共服务 - 集货仓备案模块进行正式登记。
截止时间:预登记工作已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截止,正式登记工作将于 2 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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