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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301关税今日生效,在途货物要补缴新关税吗?
2026-07-24 17:31 作者:百运网

  当地时间7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正式公告,根据特朗普总统的指示,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 60 个国家和地区加征新301关税,以替代7月24日到期的10%的第122条关税。

美国关税

  新政关键时间节点

  生效时间: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00:01(北京时间今日中午12:01)

  适用范围:该时间点后,正式进入美国消费市场的所有合规应税货物

  政策周期:为期150天的阶段性关税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并非全面无差别征税,而是首次采用分层分级、四档梯度征税模式,根据各经济体所谓“劳动管控合规程度”划分档位,税率区间锁定在10%-12.5%,精准区别对待全球贸易伙伴。

  4档征税档位明细

  结合美国USTR官方公告及权威媒体解读,本次60个被征税经济体被清晰划分为四个梯度,不同档位税率、管控力度完全不同,国内外贸企业可对照自查:

  10%关税

  对已设立强迫劳动进口禁令、或通过“互惠贸易协定(ART)”做出承诺、或已实施部分限制措施的经济体额外加征10%关税。

  这些经济体包括:阿根廷、孟加拉国、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国。

  301关税+MFN税率=10%

  当商品最惠国(MFN)税率低于10%时,加征301关税使其合计达到10%;若MFN已高于或等于10%,则301税率为零。

  适用经济体包括:欧盟、中国台湾省。

  301关税+MFN税率=12.5%

  当商品最惠国(MFN)税率低于12.5%时,加征301关税使其合计达到12.5%;若MFN已高于或等于12.5%,则301税率为零。

  适用经济体包括:日本、韩国、瑞士。

  12.5%关税

  额外加征,适用经济体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越南、阿尔及利亚、安哥拉、澳大利亚、巴哈马、巴林、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圭亚那、伊拉克、以色列、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利比亚、摩洛哥、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阿曼、秘鲁、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泰国、土耳其、阿联酋、乌拉圭、委内瑞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301关税与之前的301关税是叠加征收的,但与232关税不叠加。

  除此之外,新规明确了豁免品类:能源产品、化肥、232条款管制商品、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规则的货物,可免于本次新301关税征收,为部分刚需供应链保留缓冲空间。

  哪些货物可豁免征税

  很多外贸老板最关心:已经出货、在途的货物,要不要补缴新关税?

  本次新规设置了短期过渡缓冲政策:若货物在美东时间2026年7月24日0:01前已装船且在最后运输途中,并在2026年7月28日0:01前完成进口报关,则免缴新301关税。

  外贸人该如何应对

  新规已正式生效,当下最关键的是快速调整布局、降低损失、稳住订单。

  1、紧急梳理在手订单,区分出货节点

  2、完善供应链合规资料,规避查验风险

  3、优化产品结构,锁定豁免品类

  4、分散市场风险,摆脱单一依赖

  最后,百运网温馨提醒各位做外贸的朋友,今天开始报价记得多加12.5%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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