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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严查!锂电池出口这些要求你必须知道
2024-12-26 10:30 作者:百运网

  海关对锂电池出口的监管要求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相关的国际货运规章制度。

  一、锂电池的分类与UN编号

  锂电池及相关产品通常归到以下联合国编号:

  UN3090: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

  UN3091: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

  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电池驱动的设备

  UN3480: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

  UN3481: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

  UN3536:安装在货物运输组件中的锂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

  二、锂电池出口包装要求

  包装性能检验

  申请主体: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

  检验流程:企业需向属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海关出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有效期:根据包装容器的材料性质和所装货物性质确定,锂电池包装一般为自容器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包装使用鉴定

  申请主体:货物的生产企业。

  鉴定流程:企业在包装完成后,需向属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鉴定合格后海关出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俗称“危包证”)。

  包装要求:锂电池外部要标记瓦特-小时比率(W·h),每个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UN38.3各项测试要求,测试项目包括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试验等(一般由专业机构测试并出具报告)。包装容器上应带有清晰、牢固、正确的联合国编号、UN标记及第9类危险货物标志,标记、标志要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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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锂电池出口豁免“危包证”情况

  根据国际规章要求,以下情况的锂电池可豁免危险货物包装要求,即无需提供“危包证”:

  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中的锂电池:这些锂电池可免于危险货物包装要求。

  电池额定容量或锂含量小于某一特定值的锂电池

  锂金属电池或锂合金电池:单个电池锂含量不超过1克,电池组总锂含量不超过2克。

  锂离子电池:单个电池额定能量不超过20Wh,电池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豁免情况仅免除“危包证”要求,但锂电池外包装仍需标明额定能量(Wh)和贴有适当的锂电池标记。

  四、锂电池出口口岸监管要求

  在出口口岸,海关将对属地海关签发的“危包证”进行验核,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包装信息:核对包装类型、UN标记、锂电池标记等是否与实货一致。

  数量核对:确认实际出口数量与申报数量一致。

  五、常见违规情况

  未按要求提供“危包证”:在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情况下,未申请“危包证”。

  标记不规范:外包装未按要求贴有锂电池标记,或标记被遮盖。

  六、建议

  咨询专业机构: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货代公司、海关或检测机构,获取准确指导。

  提前规划:在出口锂电池前,务必熟悉相关国际和国内法规要求,提前准备所需文件。

  合规操作:确保产品符合UN38.3测试要求,正确使用包装和标记。

  综上所述,锂电池出口需严格遵守海关监管要求和相关国际货运规章制度,以确保货物安全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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