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关总署4月10日,关于防疫物资检验正式文件下达: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961602/index.html(官网网址)
附件内容:
昨晚至今早闹得沸沸扬扬的口罩法检新闻,就此终结,海关总署发布: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