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货物的海运费计算方式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变化。
成组货物:
班轮公司通常对符合运价本中有关规定与要求,并按拼箱货托运的成组货物,在运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在计算运费时,应扣除货板本身的重量或体积,但这种扣除不能超过成组货物(货物加货板)重量或体积的10%,超出部分仍按货板上货物所适用的费率计收运费。
对于整箱托运的成组货物,则不能享受优惠运价,并且整箱货的货板在计算运费时一般不扣除其重量或体积。
家具和行李:
对装载在集装箱内的家具或行李,除组装成箱子再装入集装箱外,应按集装箱内容积的100%计收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该规定一般适用于搬家的物件。
服装:
当服装以挂载方式装载在集装箱内进行运输时,承运人通常仅接受整箱货“堆场一堆场”(CY/CY)运输交接方式,并由货主提供必要的服装装箱物料如衣架等。
运费按集装箱内容积的85%计算。如果箱内除挂载的服装外,还装有其他货物时,服装仍按箱容的85%计收运费,其他货物则按实际体积计收运费。
但当两者的总计费体积超过箱容的100%时,其超出部分免收运费。在这种情况下,货主应提供经承运人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货物计量证书。
回运货物:
回运货物是指在卸货港或交货地卸货后的一定时间以后由原承运人运回原装货港或发货地的货物。
对于这种回运货物,承运人一般给予一定的运费优惠,例如,当货物在卸货港或交货地卸货后六个月由原承运人运回原装货港或发货地,对整箱货(原箱)的回程运费按原运费的85%计收,拼箱货则按原运费的90%计收回程运费。
但货物在卸货港或交货地滞留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方负担。
其他特殊物品:
某些特殊货物可能按照件数为单位运输,如机械设备、家具等。这种情况下,运费按照每件的单价计算,加上必要的包装、装卸等费用。
对于具体货物的运费计算,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地、运输距离以及船公司的定价策略等。此外,不同船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因此建议直接咨询相关的国际物流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