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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又出新规,违者将影响货物出运
2018-03-07 17:38

据百运网了解,近日出口伊朗又有新规定了,所有出口到伊朗的货物必须遵循“No approval, No Load”的要求,即到伊朗的提单,需要提前提供舱单信息给船东,待船东审核后方可装船。


此消息一出,立刻就有航运公司发出紧急通告。下图是OOCL针对此条新规特别发出紧急通知!




尊敬的客户及代理:


根据船东的新规,所有ME4上到伊朗的提单,需要遵循“No approval,No Load”的要求,即到Iran的提单,需要提前提供舱单信息给船东,待船东审核通过之后,方可装船。为确保顺利装船,请各位客户:


1)在SI CUT OFF 之前提交SI。所有ME4上到伊朗的提单,SI CUT OFF调整为每周五中午12:00;


2)在SI CUT OFF之前务必提供真实的shipper,consignee和notify party的名称和地址。如果SI里的party不是最终的shipper,consignee和notify party,则需要填写最终的shipper,consignee和notify party的名字和地址在附件的表格里,并在SI CUT OFF前发送到单证中心邮箱SHACOGDC@OOCL.COM。如果没有收到相关的shipper,consignee和notify party的邮件,单证中心将默认用SI里面的信息提交给船东;


3)再次提醒:

到伊朗的提单不接受收货人是to order;


所有至伊朗的货物必须提供8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多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分开发送cargo信息。


新规定从EVER URANUS 1533-122W(ETD=March 5th)开始实施。


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谢谢配合!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


百运网再次提醒各位外贸人员及货代,所有出口到伊朗的货物必须遵循“No approval, No Load”的要求,并提供给船东审核后方可装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