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中,部分卖家为降低关税成本,采用“低申报”方式填写货物价值,殊不知这种操作已属于违规行为。随着全球海关监管趋严,低申报反查概率大幅提升,一旦被查,不仅需要补缴差额关税,还会产生高额罚金,而补税与罚金的责任划分,成为卖家与货代之间的核心纠纷点。明确责任边界,才能避免“违规低申报却承担全部损失”的困境。
首先明确核心原则:低申报的责任主体是“发货人(卖家)”,但货代若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根据《国际货运代理示范法》及各国海关法规,发货人有义务如实申报货物价值,低申报属于发货人主动违规,因此,补税与罚金的主要承担者是卖家,但以下两种情况,货代需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第一种情况:货代主动建议或协助低申报。若货代为争取订单,主动建议卖家低申报,或协助修改申报价值、伪造商业发票,导致被反查,货代需承担连带责任,与卖家共同承担补税和罚金,具体比例可根据双方协商或合同约定划分。例如,货代明确告知卖家“低报至实际价值的50%可避税”,并协助修改申报资料,被查后需共同承担损失。
第二种情况:货代未履行审核义务。若卖家提供真实申报资料,货代因疏忽未审核,导致申报价值填写错误(如漏填、错填),属于货代过错,需承担全部补税和罚金损失。但需注意,卖家需提供证据(如聊天记录、原始申报资料),证明自己已提供真实信息,否则无法追究货代责任。
若为卖家主动低申报,且货代无任何过错(如实按卖家提供的资料申报),则补税与罚金需由卖家全额承担,同时可能面临货物被扣、延迟放行、列入海关黑名单等额外风险。此外,若低申报情节严重,海关可能判定为“虚假申报”,除补税罚金外,还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规避此类风险的核心是:如实申报货物价值,摒弃低申报避税思维;与货代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在申报环节的责任;提交申报资料后,留存相关凭证,便于后续维权。若确实需要合理避税,可通过合规方式(如享受关税优惠政策、合理归类HS编码),而非违规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