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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报关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申报要点是什么)
2026-01-30 09:56 作者:百运网

  海运报关分为出口报关和进口报关两类,是货物进出境的法定必经流程,报关资料的完整性、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决定清关效率,同时需严格遵循海关监管要求,匹配货物实际情况与贸易单据。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海运出口报关(国内港口出关)核心资料

  出口报关资料需由发货方(或委托的报关行)准备,分为基础必备资料和特殊货物附加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发货方公章(鲜章 / 电子章均可,海关认可),且核心信息(品名、件数、毛重、收发货人、货值)需完全一致。

  (一)基础必备资料(所有普通货物均需提供)

  1. 报关委托书:发货方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的正式文件,需按海关格式填写,明确委托范围、报关单号、货物信息,加盖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公章,电子口岸备案的可提供电子委托书。

  2.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标注货物的实际贸易成交价格、币制、贸易术语(FOB/CIF/CFR 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需包含收发货人完整名称、地址,是海关核定完税价格的核心依据。

  3. 装箱单(Packing List):详细列明货物的包装方式、件数、毛重、净重、体积,以及每箱 / 每托盘的货物明细,需与提单、实际装箱货物一致,散货需标注 “in bulk” 并注明总毛重 / 体积。

  4. 外贸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的正式贸易合同,需包含货物明细、成交价格、贸易术语、付款方式、交货期等核心条款,海关会核对合同与发票、装箱单的信息一致性。

  5. 报关单:由报关行按海关系统格式填制,包含收发货人信息、货物信息、运输信息(船名航次、提单号、起运港、目的港)、监管方式、征免性质等,需准确匹配所有配套单据。

  6. 提运单:船公司或货代出具的海运提单 / 运单复印件,海关核对运输信息与报关单的一致性,确认货物的实际运输安排。

  7. 申报要素:按海关要求填写的货物详细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成分含量、材质、用途、品牌、原产地等,是海关归类商品编码的核心依据,需按货物实际情况精准填写,不得模糊表述。

  (二)特殊货物附加资料(按需提供,缺一不可)

  针对海关监管类货物,需额外提供对应审批 / 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导致报关停滞,常见类型如下:

  1. 法检货物:提供《出境货物通关单》,涉及食品、化妆品、玩具、机械设备等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需先完成报检取得通关单。

  2. 危险品:提供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提单需标注 UN 编号、危险品类别,报关信息需与危险品申报信息一致。

  3. 退税货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若有),需确保发票的货值、品名与报关单一致,便于后续出口退税。

  4. 品牌货物:提供品牌授权书,涉及商标权的货物(如名牌服装、电子产品),需提供商标所有人的正式授权文件,避免侵权风险。

  5. 监管证件类货物:涉及出口许可证、配额证、濒危物种证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等货物,需提供对应官方审批证件,如稀土、贵金属、化学品、军火配件等。

  6. 保税货物:提供保税手册、电子账册,保税区 / 保税物流园区的货物出口,需按保税监管要求提供对应备案文件。

国际海运

  二、海运进口报关(国外港口进境)核心资料

  进口报关资料由收货方(或委托的报关行)准备,整体要求与出口报关一致,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货一致为核心原则,部分资料为进口专属,需提前准备避免清关延误,同样分为基础资料和特殊货物附加资料。

  (一)基础必备资料(所有普通货物均需提供)

  1. 报关委托书:收货方委托报关行的正式文件,电子口岸备案的可提供电子委托书。

  2. 商业发票、装箱单、外贸合同:与出口报关要求一致,需为国外发货方出具的正本单据,标注实际成交价格、货物流向,海关核定完税价格和货物信息的核心依据。

  3. 报关单:按海关系统填制,包含收发货人、境外发货人、货物信息、运输信息(船名航次、提单号、入境港、指运港)、监管方式、征免性质、成交方式等。

  4. 正本提运单:船公司出具的海运正本提单(电放提单提供电放保函 + 提单复印件),是海关确认货物物权、办理提货报关的依据,需加盖收货方公章 / 背书。

  5. 申报要素:与出口申报要素一致,需精准填写货物的品名、规格、材质、成分、用途、原产地、品牌等,确保商品编码归类准确。

  6. 原产地证:国外发货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如 CO、FORM A、FORM E 等),是海关享受关税优惠(如自贸协定税率)的核心依据,需符合原产地规则,且证书信息与货物、发票一致。

  7. 装箱明细(若有):针对拼箱货、多品种货物,需提供详细的分箱明细,便于海关查验和货物核对。

  (二)特殊货物附加资料(按需提供)

  1. 法检货物:提供《入境货物通关单》,涉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动植物产品等,需先完成报检,部分货物需做入境检验检疫(如抽样检测)。

  2. 免税 / 减免税货物:提供《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公益单位等享受关税减免的货物,需提前向海关申请减免税备案并取得证明。

  3. 危险品 / 化工品:提供 MSDS、危险品鉴定报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部分化工品需做海关商检备案。

  4. 食品 / 化妆品:提供进口备案凭证、标签备案证明、卫生证书,食品需提供原产地卫生证书、检测报告。

  5. 机电产品:提供 3C 认证证书、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涉及汽车、家电、机械设备等,需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6. 品牌 / 知识产权货物:提供品牌授权书、知识产权备案证明,避免侵权,海关会核查商标权、专利权等。

  7. 保税进口货物:提供保税手册、电子账册,保税区 / 保税物流园区进口的货物,需按保税监管要求提供备案文件。

  三、海运报关通用核心申报要点(出口 + 进口均适用)

  报关申报的核心要求是准确、真实、完整,需同时匹配单据信息、货物实际、海关监管要求,以下为高频申报要点,也是海关查验和审核的重点,直接影响清关效率和合规性:

  (一)商品编码归类精准,不得错报

  1. 商品编码(HS 编码)是报关的核心,决定货物的监管条件、关税税率、征免性质,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结合货物的实际材质、用途、功能、成分归类,不得仅凭品名随意归类。

  2. 易错点:同类货物因规格、用途不同编码不同(如塑料杯,食品级与普通级编码不同);组合货物需按 “主要功能 / 成分” 归类,避免拆分归类。

  3. 规避方法:不确定编码的,可提前向海关申请预归类,取得预归类决定书,确保归类准确。

  (二)申报价格真实,符合海关完税价格核定规则

  1. 出口 / 进口申报价格需为实际成交价格,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费、运费、保险费(按贸易术语调整),不得虚报价格(低报 / 高报),海关会通过审核合同、发票、资金流水等核实价格真实性。

  2. 进口完税价格:CIF 术语下为货值 + 运费 + 保险费;FOB 术语下需折算为 CIF 价格申报,未标注运费 / 保险费的,海关将按核定标准计算。

  3. 出口申报价格:FOB 术语为核心申报价,CIF/CFR 术语下需扣除运费 / 保险费申报,确保与退税核算一致。

  4. 易错点:低报进口价格规避关税、高报出口价格骗取退税,均属于海关违规行为,将面临罚款、补税、货物扣押。

  (三)申报要素填写完整、精准,无模糊表述

  申报要素是海关了解货物属性的关键,需按海关要求逐一填写,不得遗漏、简写,核心填写要求:

  1. 品名:填写实际通用名称,避免使用俗称、简称(如 “手机充电器” 不得填 “充电器”);

  2. 规格型号:标注具体参数(如尺寸、功率、材质、型号,如 “不锈钢水杯 500ml 304 不锈钢”);

  3. 成分 / 材质:针对化工品、纺织品、金属制品,需标注具体成分含量(如 “涤纶布 涤纶 95% 氨纶 5%”);

  4. 用途:标注货物的实际使用场景(如 “汽车用玻璃水”“办公用打印机”);

  5. 原产地:按实际生产地填写(如 “德国”“中国浙江”),进口货物原产地需与原产地证一致;

  6. 品牌:有品牌的填写实际品牌,无品牌的标注 “无品牌 / NON BRANDED”。

  (四)运输信息与提单、实际运输一致

  报关单中的船名航次、提单号、起运港 / 入境港、目的港 / 指运港、件数、毛重、体积需与海运提单、装箱单完全一致,不得出现:

  1. 提单号、船名航次错写、漏写;

  2. 件数 / 毛重 / 体积与提单不符(如提单标注 100 箱,报关单填 99 箱);

  3. 港口名称使用俗称 / 拼音(如 “上海港” 需填 “上海港 / Shanghai Port”,不得填 “沪港”)。

  海关会通过物流信息核对运输信息,不一致将直接触发查验。

  (五)收发货人信息合规,与备案信息一致

  1. 收发货人需为海关备案登记的进出口经营单位,报关单中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十位编码需与海关备案信息完全一致,未备案的单位不得办理报关手续。

  2. 代理报关的,需明确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资质,报关委托书的信息需与备案信息匹配。

  3. 进口货物的境外发货人、出口货物的境外收货人信息需填写完整(名称、地址、国别),不得留空。

  (六)特殊货物需提前完成备案 / 审批,申报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

  1. 危险品、食品、化妆品、机电产品等监管类货物,需提前完成海关 / 商检备案,取得对应审批文件,报关时需确保申报信息(品名、规格、监管条件)与审批文件一致。

  2. 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如自贸协定、原产地优惠),需确保原产地证的签发机构合规、信息真实、符合原产地规则,海关会核查原产地证的有效性,虚假证书将面临补税和处罚。

  四、海运报关常见易错点及规避方法

  报关失误多源于资料遗漏、信息核对疏漏、对监管要求不熟悉,常见易错点直接导致清关延误、海关查验、罚款,以下为高频易错点及针对性规避方法:

  1. 资料遗漏:如进口未提供原产地证、危险品未提供 MSDS、法检货物未提供通关单。规避方法:报关前按货物类型梳理资料清单,逐一核对,确保必备资料和附加资料齐全。

  2. 信息不一致:如发票与装箱单件数 / 毛重不符、报关单与提单运输信息不符、品名与商品编码不匹配。规避方法:建立多单据交叉核对流程,以贸易合同为核心,核对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单的核心信息,安排专人二次审核。

  3. 申报要素模糊:如仅填品名未填规格、成分含量标注 “不详”、用途标注 “其他”。规避方法:按海关申报要素模板逐一精准填写,不确定的信息及时向货物生产方确认,不得随意填写模糊表述。

  4. 商品编码错报:如将法检货物归为普通货物、将高关税编码归为低关税编码。规避方法:熟悉 HS 编码归类规则,不确定的提前申请海关预归类,避免自行归类导致错报。

  5. 价格虚报:如进口低报价格、出口高报价格。规避方法:按实际成交价格申报,保留好贸易合同、资金流水、装箱单等证明文件,便于海关价格核查。

  6. 特殊货物未提前备案:如食品未做标签备案、危险品未做商检备案。规避方法:提前了解货物的海关监管要求,至少提前 7-15 个工作日完成备案 / 审批,避免报关时因未备案导致停滞。

  7. 电放提单操作失误:如进口电放提单未提供电放保函、背书不规范。规避方法:按船公司要求出具正式电放保函,加盖收货方公章,背书信息与提单收货人一致,确保海关认可提单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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