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箱单、合同是出口报关 “三核心”,填写规范直接决定清关效率与风险,重点在信息一致、要素完整、逻辑合规。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核心申报凭证
抬头与基础信息
需标注 “Commercial Invoice”,填写出口商、进口商完整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出口商需与报关经营单位一致,进口商信息需与清关资料匹配,不得简写或错漏。
货物核心信息
品名需中英文规范填写,与 HS 编码对应,避免模糊表述(如 “玩具” 需细化为 “塑料卡通玩具”);规格型号、材质、用途需完整,敏感货(带电、食品)需标注认证信息;HS 编码精准归类,确保与实际货物一致。
金额与贸易条款
单价、总价需币种明确(美元 / 欧元等),总价与合同一致;贸易条款(FOB/CIF/CFR)需标注,CIF/CFR 需单独列明运费、保费,金额逻辑需匹配(FOB 总价 = 货值,CIF 总价 = 货值 + 运费 + 保费)。
其他关键项
发票号、日期需唯一,日期不晚于报关日期;需标注原产地(如 “Made in China”);签字盖章(中英文公章或报关专用章),缺一不可。

二、装箱单(Packing List):货物明细凭证
基础信息匹配
抬头标注 “Packing List”,发票号、日期、收发货人信息需与发票完全一致,不得出现信息偏差。
包装与数量明细
按包装类型(箱 / 袋 / 托)逐项列明,每箱数量、毛重、净重、体积需精准,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需与报关单一致;不规则货物需标注 “最长 × 最宽 × 最高”,体积计算单位统一为立方米(CBM)。
唛头与特殊标注
有唛头需完整填写(客户代码 + 目的港 + 箱号),无唛头标注 “N/M”;危险品、易碎品需标注对应标识,拼箱货需注明 “LCL”。
签字盖章
需与发票签字盖章一致,确保单据效力,无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三、贸易合同(Sales Contract):交易合规凭证
合同主体与条款
买卖双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需与发票、箱单一致;合同号、签订日期需明确,签订日期不晚于发票日期;贸易条款、付款方式、交货期需清晰,与实际交易匹配。
货物与金额约定
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需与发票完全一致,不得出现矛盾;数量允许溢短装的,需标注溢短装比例(如 ±5%);金额币种、支付条款(T/T/L/C)需明确。
其他合规要素
需标注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涉及配额、许可证的货物,需注明证件编号;签字盖章需双方完整,买方签字可电子版,但出口商需盖公章。
四、三单一致核心原则(重中之重)
信息完全匹配:收发货人、品名、数量、金额、发票号、合同号等关键信息,三单需一字不差,避免拼写、数字错误。
逻辑合规:数量、重量、体积逻辑自洽,金额与贸易条款匹配,HS 编码与品名对应,无逻辑冲突。
规范一致:币种、单位、日期格式统一,签字盖章齐全,符合海关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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