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订舱所需提前时间因航线、货物类型和节点而异,可按以下参考执行:
近洋航线(如中国→日韩、东南亚):普通货物提前1–2 周;节假日前后建议提前3–4 周。
远洋航线(如中国→欧美、澳新、南美):普通货物提前2–4 周;旺季或目的国节假日前(如欧美圣诞)建议提前4–6 周。
特殊货物:超大件 / 超重件、危险品、冷藏货等,建议提前3–6 周,以便预留特殊舱位(如开顶柜、框架柜、冷藏箱)并完成申报与设备调试。

标准订舱流程(整箱 FCL 为例)
提交订舱委托:向货代或船公司提供发货人 / 收货人信息、起运港 / 目的港、箱型箱量、货物件重尺、HS 编码、运费条款(预付 / 到付);危险品需同时提交 MSDS、危包证等。
审核与申请:货代 / 船公司核对信息并向船公司提交订舱申请;危险品需确认船公司是否承接。
获取订舱确认(S/O):船公司确认舱位后发放 S/O,包含船名航次、提单号、截单 / 截港 / 提还柜时间等;核对箱型、港口、时间等是否正确。
提柜与装箱:凭 S/O 到指定堆场提空柜,安排工厂装货、封柜;重货需如实申报重量;可选择 “门到门” 或 “内装” 方式。
报关与集港:在截关前完成报关并取得海关放行条;重柜按时集港至码头,避免甩柜。
装船与提单签发:开船后按约定签发提单(近洋 1–2 天,远洋 1–7 天);可选择正本、电放或海运单(SWB),结清费用后获取提单或电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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