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一年,美国议员旧事重提,再次提议终止对800美元以下价值的跨境小包免征关税。
日前,俄亥俄州民主党参议员布朗(Sherrod Brown)和佛罗里达州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Rick Scott)致信美国总统拜登,呼吁终止对价值低于800美元的电子商务货物的免税待遇。在信中,两位参议员写道:“情况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如果不立即解决‘微量豁免’问题,美国的大部分制造业和零售业将面临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信中,两位参议员直接点了三家中国跨境电商的名字。
美国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有10亿个包裹通过“最低限度原则”进入美国,是2019年的2倍。根据“微量豁免”原则进入美国的近300万个小包裹中,中国是最大来源国。
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副会长朱秋沅的统计显示,在近一年内,对《1930年关税法》第321节中的800美元以下低值货物免关税问题提出修改的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提案共有六项。
她解释道,这些法案并不是要全面取消800美元的免税门槛。对于800美元以下低值货物免关税问题的修改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根据贸易对方对美国的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如增值税)免税额来确定美国对该方的免税额。二是对于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和被列为“重点观察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作为适用800美元以下低值货物免关税规则的例外。三是无论是欧盟还是美国,都需要供应链的相关人(而不仅仅是进出口人及其代理人)提供更多的供应链甚至产业链信息。
她表示,这些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与许诺销售或购买或后续销售、购买、运输、进口或仓储有关的文件或信息等。第三点修改实际上对前两点修改更为危险,但并未引起充分的注意。因为这不仅是商家的安全问题。“提案中这种信息要求是全供应链的,会使得其供应链更加透明。”朱秋沅表示。
为何出现800美元以下免税
2016年,美国国会对《1930年关税法》第 321条进行了修订,将小额免税的最低额度从200美元提高到了800美元(约合人民币5780元),即每人每天可以进口价值800美元及以下的商品而无须缴纳关税和税赋。
这种对小额货物免征关税做法被称为“De minimis”(最低限度原则)。“De minimis” 意为“法律不问琐事”,目的在于避免与征税额度不成比例的开支和不便。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最低限度原则被多个国家实践,美国的免税额度远远高于日本的1亿日元(约人民币476元)和欧盟的150欧元(约人民币1170元)。
朱秋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一般贸易模式下,各国在设定该微量或低值货物免税政策时一般会考虑这两个因素:一是对微量或低值货物所征收的税款的经济贡献较小;其次,从行政成本的角度出发,征税成本较高。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霖律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时背景下,法案一方面有利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将有限的征税资源集中于大宗商品,减少与征收的收入不成比例的开支和负担。“另一方面,新政策对正在开始蓬勃发展的电商企业是个重大利好,尤其是当时在美国一家独大的亚马逊。”他称。
在法案实施后,美国的进口市场显著增长。据美国海关数据显示,2012~2020年,美国小额商品进口额价值从4000万美元飙升至670亿美元以上。
同时,亚马逊飞速发展。2014~2018年,亚马逊净销售收入从890亿增至2329亿美元。不过,随后出于多种原因,亚马逊转向了亚马逊物流(FBA)模式。简单而言,FBA指卖家先将货物发至亚马逊美国仓库,亚马逊负责此后的销售和配送等所有环节,这一模式需要正常报关纳税。
不过,这个为亚马逊敞开“方便之门”的小包免税政策,也助力了中国跨境电商平台后续在美国市场的发展。
针对是否要取消该免税政策,目前,美国国内对此意见不一。美国国家纺织组织表示,通过最低限度原则大量进入美国市场的服饰产品对本土行业造成了巨大影响。该行业在过去四个月里关闭了10家工厂。
不过,美国国家对外贸易委员会的高级主任皮克尔(John Pickel)表示,边境检查过程繁琐,改变最低限度将增加货物到达所需的时间。
此外,通过最低限度类别进入美国的平均货物为55美元。但如果不再适用最低限度待遇,消费者的成本将增加一倍,因为进口商必须聘请报关行并支付额外的加工费和进口税。
朱秋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近一年内,对《1930年关税法》第321节中的800美元以下低值货物免关税问题提出修改的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提案共有六项,共包括了四部法案的提案,具体为2024年3月6日分别由参、众两院议员提出的《美洲法案》,2023年12月7日由参议院议员提出的《2023年海关现代化法案》,2023年6月15日分别由参、众两院议员提出的《进口安全与公平法案》,2023年6月14日的《2023年最低限度互惠法案》。
中国跨境电商如何未雨绸缪
第一财经记者从业内从业人士方面了解到,目前从中国发出的商品主要通过三种途径进入美国:一是使用快递或者国际小包渠道将商品从中国仓库直接邮寄给美国消费者;二是商家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由物流公司负责从中国到美国的仓储、清关和配送等环节;三是将商品提前运至美国境内的海外仓,然后从海外仓配送给消费者。
王建霖对记者表示,在现行政策下,使用直邮物流模式的商家获益最大。同样,如免税额取消,相关商家也将受到直接冲击。比如以国内直发为主的独立站卖家和第三方平台卖家以及以跨境小包为主的跨境电商平台等。此类商家的商品价格优势势必受到削弱。
同时,如无法适用非正式程序清关,货物抵达边境后的检查程序会更加繁琐,货代的清关速度也将受到影响。尽管如此,即使按照一般关税计算,相当一部分中国商品仍有较大的价格优势。
美股分析师查克李(Chuck Li)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考虑到关于最低限度的博弈不会很快结束,使用海外仓来规避关税风险还是可持续的。
王建霖则表示,如相关法案对免税额度进行下调,企业应注意避免通过人为拆分包裹的方式规避限额,防范潜在的调查及处罚风险。
此外,王建霖建议企业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降低风险:一、调整产品品类,对于利润高、客单价高、适合集中备货的产品,可考虑在美国设置海外仓;二、在第三国设立工厂,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应当符合相关原产地规则,取得第三国的原产地证明。同时,该种模式也很有可能受到新法案的挑战和制约。三、放眼全球,除了传统的欧美市场,东盟、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均是近年来中企出海的热门地点。跨境电商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多元化布局自身供应链,降低政策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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