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的原产地证明办理主要通过海关或中国贸促会两大渠道完成,核心流程为企业信息维护 / 备案→线上申报→审核→证书打印 / 领取,且已全面实现电子化操作,不同渠道的办理细节略有差异但整体一致。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前期准备:信息确认与备案 / 信息维护
基础信息核对
企业需先确认货物对应的 HS 编码、原产地标准,尤其是优惠类原产地证明(如 FORM E、FORM A),需与进口商核对目的国税号、协定原产国等细节,确保符合对应原产地规则。
企业备案 / 信息维护
海关渠道: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首次申领者需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 海关平台,进入 “原产地证书签发” 模块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英文名称等),已完成海关通用资质备案的企业可直接同步信息,提交后显示 “同步成功” 即完成维护。
贸促会渠道:办理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会自动完成备案;未办理的生产型企业需联系当地贸促会手动备案。
二、线上提交证书申报
海关渠道申报
登录单一窗口或 “互联网 + 海关” 的原产地证书申请板块,选择证书类型(如一般原产地证 CO、普惠制原产地证 FORM A、区域性优惠证 FORM E 等),如实填报企业信息、货物名称 / 数量 / 金额、发票信息、原产地标准等内容,确认后提交电子数据。
贸促会渠道申报
通过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创建证书,填写申请日期、发票信息、协定原产国等,多发票货物需逐一对应填报,优惠类证书还需补充商品原产地标准等特殊信息,提交后等待审核。
三、审核阶段:反馈处理与核查配合
系统与人工审核
签证机构(海关 / 贸促会)会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重点核查信息真实性、货物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系统会先自动校验品名、金额、数量等基础信息,再由签证人员审核原产地规则适配性。
审核结果处理
审核通过:系统发送 “正确回执”,企业可进入打印环节;
信息有误:发送 “修改退单回执”,企业需按错误明细修改后重新提交;
不符合规则:直接退单并说明理由,不予签证。
核查配合
若签证机构需核实货物原产资格,可能要求企业补充原材料采购发票、生产加工记录,或配合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四、证书打印与领取
自助打印
符合要求的证书(如多数优惠类、一般原产地证)可在单一窗口用彩色双面打印机自助打印,打印后的证书与现场签发具有同等效力,企业需在出口商栏签字盖章。
现场打印 / 领取
不支持自助打印的证书,需用针式打印机在空白证书上套打,之后携带证书到签证机构现场,由工作人员加盖签证印章并签字后领取;若审核时被标注 “缓证”,需携带空白证书及证明材料到现场完成终审后打印。
五、后续处理:更改、重发与补发
证书更改:在原证书有效期内向原签证机构申请,需交回原证书正本,审核通过后签发新证并注明原证作废。
证书重发:正本遗失 / 损毁的,可申请经认证的副本,签证机构加注重发字样并标注原证作废。
证书补发:自货物装运之日起 1 年内可申请,需提交提单等货运单据,补发证书会加注 “补发”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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