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锂电池、充电宝类带电货物需严格遵循 **IATA《危险品规则》(DGR)** 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 1020-2018),这类货物被归为 9 类危险品,核心合规要求围绕运输分类、安全测试、包装标识展开,UN 编号则需根据货物类型精准标注在包装和货运文件上。
一、锂电池 / 充电宝的核心合规要求
1. 安全测试与认证要求
锂电池(含充电宝)空运前必须通过UN38.3 测试,这是国际通用的锂电池运输安全检测标准,涵盖海拔模拟、热循环、振动、冲击、外部短路等 8 项核心测试,若每包装含超过 24 个电芯或 12 个电池,还需额外进行 1.2 米自由跌落测试。同时需提供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证明货物符合危险品运输安全要求,这两份文件是航空公司接受货物的核心依据。
2. 运输分类与限制条款
根据锂电池是否安装在设备中、电池类型(锂离子 / 锂金属),空运限制分为三类:
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内置电池,额定能量≤100Wh 的可常规空运,无需航空公司特殊批准;100Wh-160Wh 的需提前获得航空公司批准;超过 160Wh 的禁止作为行李运输,仅可按货运特殊流程申报。
备用锂电池 / 充电宝:禁止放入托运行李,仅可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100Wh 可直接携带,100Wh-160Wh 需航空公司批准,超过 160Wh 严禁空运。
锂金属电池:如纽扣电池,单电池锂金属含量≤2g 可常规运输,超过 2g(医疗设备除外)需按货运申报,超过 8g 则禁止空运。

3. 包装与防护要求
锂电池需独立包装,防止短路(如用绝缘胶带包裹电极),避免与金属物品接触;
充电宝等备用电池需装在硬质密封包装中,防止挤压或碰撞导致电池损坏;
设备中的电池需确保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防止运输中意外激活。
4. 货运文件要求
需在航空货运单上明确标注货物为 “锂电池”,并注明 UN 编号、电池类型、额定能量、荷电状态(SOC)等信息;同时随货附带 UN38.3 测试报告、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若为危险品运输,还需填写《危险品托运声明书》。
二、UN 编号的标注规范
1. 不同货物类型对应的 UN 编号
锂电池 / 充电宝的 UN 编号需根据运输形态选择,核心编号包括:
UN3480:锂离子电池(单独运输,未安装在设备中);
UN3481:锂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UN3090:锂金属电池(单独运输,未安装在设备中);
UN3091: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充电宝若为锂离子电池且单独运输,统一标注UN3480,若与设备一体(如内置充电宝的便携音箱)则标注UN3481。
2. UN 编号的标注位置与格式
包装外箱:需将 UN 编号以清晰、醒目(字体不小于 12mm)的方式标注在包装表面,紧邻锂电池危险品标签(9 类危险品标签),同时标注电池类型(如 “LITHIUM-ION BATTERIES”)和额定能量;
航空货运单:在 “货物描述” 栏明确填写 UN 编号 + 货物名称,例如 “UN3480, Lithium ion batteries, 100Wh each”;
附属文件:在危险品托运声明书、装箱单、商业发票中,需同步标注对应的 UN 编号,确保文件与实物信息一致。
3. 特殊标注要求
若货物为集合包装(多个锂电池包装件合并),需在集合包装外箱标注总 UN 编号,并注明内装电池数量;
充电宝等民用锂电池需额外标注 “FOR PERSONAL USE”(个人使用),区分商用批量运输货物;
荷电状态(SOC)需标注在包装上,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荷电状态不得超过 30%(部分航空公司要求)。
三、常见违规风险与规避
未提供 UN38.3 测试报告:会导致航空公司拒收货物,需提前委托具备 CNAS 资质的实验室完成测试并获取报告;
UN 编号标注错误:如将单独运输的充电宝标注为 UN3481,会造成清关延误,需根据货物是否内置在设备中准确选择编号;
包装防护不当:电池电极未绝缘导致短路,可能引发航空安全事故,需严格按要求做好绝缘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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