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4月份船舶出口继续强劲增长,尽管新订单面临美国港口费和动荡的贸易环境的压力。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出口船舶807艘,同比增长72.4%,出口额达409.5亿元人民币(56.9亿美元),同比增长36.9%。
1-4月,出口总量达到2350艘,同比增长33.1%。
4月份我国出口的船只包括20艘液体货船,同比增长25%。1-4月,全国出口液货船92艘,同比增长46%,总值174.4亿元,同比增长82.4%。
出口集装箱船21艘,下降38.2%。今年前4个月,我国集装箱船出口总量为63艘次,284.2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下降41.1%和38.8%。
4月份,我国出口了60艘散货船,同比增长20%。1-4月,散货船出口总量达到174艘,价值238.9亿元,船舶数量增长8.8%,价值下降0.3%。
尽管从现有订单来看,新船出口依然强劲,但有迹象表明,新订单正受到美国贸易代表的压力,美国将从10月14日起对我国制造的船只征收港口费。
在《Q1商业快讯》中,我国最大的民营造船企业扬子江造船公司报告称,今年迄今为止,该公司仅预订了6艘新船,价值2.9亿美元。这还不到其2025年60亿美元订单目标的5%。
从10月14日起,停靠美国港口的我国建造的船只将被收取每净吨18美元的费用,到2028年4月17日,这一费用将逐年提高至每净吨33美元。对于我国制造的箱型船,从2025年10月14日起,每卸一个集装箱将收取120美元的费用,从2028年4月17日起,每卸一个集装箱每年增加至250美元。每艘船每年将收取五次费用。
USTR表示,这些费用是“有针对性的行动,旨在恢复美国造船业,解决我国主宰海事、物流和造船行业的不合理行为、政策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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