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海运操作中,电放提单本是为了提速清关、简化提货流程,卖家完成电放手续、付清费用,理应能让收货人在目的港顺利提货。可不少货主遇到过怪事:电放流程全部走完,目的港码头或代理却执意要求出示正本提单,否则不放货,不仅耽误提货时效,还产生巨额滞港滞柜费,责任判定更是陷入扯皮。想要分清权责,先要弄懂电放的核心规则,再定位失误环节。
首先要明确,电放生效的核心,是船公司完成全网指令同步。电放并非卖家提交申请就即刻生效,需要货代向起运港船公司提交电放保函、结清运费,船公司审核后,向全球代理、目的港码头发送电放放行指令,更新系统舱单信息。只有完成这全套流程,收货人才仅凭电放提单复印件或电子凭证就能提货。如果只是货代单方面操作、未走完船公司内部流程,目的港系统未收到指令,自然会索要正本提单。

责任划分主要分三种情况。第一种,货代或船公司操作失误,责任由货代承担。比如货代遗漏电放申请、提交保函有误、未结清运费导致船公司未下发指令,或是船公司系统延迟、未同步信息,致使目的港无法核验电放状态。这类情况属于物流方履约失职,由此产生的滞港费、滞纳金、改单费,全部由货代和船公司承担,货主无需买单。
第二种,货主自身资料有误,责任自行承担。比如货主提供的收货人信息、提单号有误,电放申请填写错误,或是未及时付清运费、杂费,导致电放流程中途停滞。部分货主误以为提交申请就万事大吉,未跟进确认电放状态,等到了提货环节才发现流程未完成,这类损失只能自行负责。
第三种,目的港代理违规操作,可联合船公司追责。少数目的港代理为牟取额外费用,故意无视电放指令,刁难货主索要正本提单。此时货主可让起运港货代,向船公司发送正式函件,要求强制核实电放信息、督促放行,若产生额外费用,由船公司协调目的港代理承担。
货主想要规避此类风险,发货时务必留存电放申请记录、保函回执、船公司确认凭证,全程跟进电放进度,确认指令下发后再通知收货人提货。遇到无理索要正本提单的情况,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明确责任方,依法维权,避免白白承担额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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