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目的港费用的承担方,核心取决于贸易术语(Incoterms)的约定,不同术语下责任划分清晰。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货人承担(主流场景)采用 FOB(船上交货)、EXW(工厂交货)、CFR(成本加运费) 等术语时,目的港费用由收货人承担。这类术语下,发货人仅负责将货物送至起运港指定船舶或完成出厂交付,海运费(CFR 包含)之外的目的港环节费用,包括目的港码头费(DTHC)、拆箱费(拼箱专属)、堆存费、滞港费、清关费、派送费等,均由收货人支付。

发货人承担(特定场景)采用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DAP(目的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 等术语时,目的港费用由发货人承担。其中:
CIF 术语下,发货人需承担海运费和保险费,部分情况下会约定包含目的港基本码头费,但清关、派送等费用仍可能由收货人承担,具体看合同补充条款;
DAP/DDP 术语下,发货人需承担货物抵达目的港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目的港的装卸、仓储、清关(DDP 含关税)等全部费用。
特殊约定:双方协商分摊贸易合同中可突破常规术语的划分,比如约定 “发货人承担目的港码头费,收货人承担清关和派送费”,这类书面补充约定优先于默认术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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