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条件鉴定书的核心有效期规则是:按 IATA DGR 年度更新要求,无论当年何时出具,均统一到当年 12 月 31 日失效,跨年必须重新办理,无 “出具日起算 1 年” 的情形。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核心有效期规则
法规依据:因 IATA《危险品规则》(DGR)每年更新(如 2025 年 DGR 66 版、2026 年 DGR 67 版),鉴定书需匹配最新规则,故设定为 “自然年有效”。
统一截止:例如 2025 年 1 月或 11 月出具的报告,均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2026 年 1 月 1 日起旧报告失效,无法用于空运订舱与清关。

二、提前失效的特殊情形
即使在有效期内,以下情况会导致鉴定书提前失效,需重新办理:
货物成分、配方、型号、包装或危险特性发生变更(如锂电池容量调整、化学品配比改变)。
运输方式、UN 编号或危险类别变更(如从普货改为危险品运输)。
鉴定书信息与运单、发票、UN38.3 报告等关键文件不一致,被航司或海关判定无效。
三、关键操作建议
规划办理时间:建议每年 11-12 月提前更新下一年度鉴定书,避免年末集中办理导致延误。
核对版本:办理时确认鉴定书依据最新版 DGR(如 2026 年需用 DGR 67 版),否则可能被航司拒认。
资料一致性:确保鉴定书的品名、UN 编号、包装信息与运单、UN38.3 报告、MSDS 完全匹配,降低查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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