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核心作用是物权凭证、运输合同证明、货物收据,三类作用缺一不可;主要类型按不同维度划分,覆盖不同运输场景需求。
一、海运提单的三大核心作用
物权凭证:这是提单最关键的作用。持有提单(尤其是正本提单)即拥有货物所有权,收货人需凭提单提货,提单可转让、抵押,是国际贸易中货权转移的核心依据(如信用证结算中,提单是核心交单文件)。
运输合同证明:提单是货主(托运人)与船公司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运输范围、责任划分、运费支付等),后续产生纠纷时,提单条款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货物收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并装船后,向托运人签发提单,证明货物已按提单记载的品名、数量、包装等状况接收并装载上船,是货物已出运的正式凭证。

二、海运提单的主要类型(按核心维度划分)
1. 按提单签发时间划分
已装船提单:货物实际装载上船后签发,提单上会注明船名、航次及装船日期,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最受认可的提单类型(信用证结算通常要求提供此类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船公司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仅证明货物已入库待运,无船名和装船日期;货物装船后可凭此换取已装船提单,多用于货物先到港口但船期未到的场景。
2. 按收货人抬头划分(核心实用维度)
记名提单:提单 “收货人” 栏明确填写具体收货人名称,不可转让,只能由指定收货人提货。适合贵重货物、展品或不希望货权转让的场景,风险较低但灵活性差。
指示提单:提单 “收货人” 栏填写 “凭指示”(To Order)或 “凭某某指示”(To Order of XXX),可通过背书(签字转让)转移货权,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类型(如信用证结算、货权中途转让场景)。
不记名提单:提单 “收货人” 栏不填写具体名称,仅注明 “持有人” 或空白,谁持有提单即可提货,无需背书。风险极高(易丢失、被盗),目前极少使用,仅适用于短途、低价值货物运输。
3. 按提单是否有批注划分
清洁提单:提单上未加任何关于货物包装破损、数量短缺、品质不良等批注,表明货物装船时状况良好。是正常贸易中必备的提单,也是信用证结算的基本要求。
不清洁提单:提单上有船公司加注的不良批注(如 “包装破损”“数量短缺 2 件”),表明货物装船时存在瑕疵。此类提单会影响货款结算,通常需托运人整改货物后换取清洁提单。
4. 按提单形式划分
正本提单:船公司签发的纸质原件(通常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有船公司签字盖章,是提货的法定凭证,需妥善保管,遗失后补办流程复杂。
电放提单:无需签发纸质正本,船公司通过电子指令通知目的港代理,凭收货人身份证明即可提货。适合紧急提货、短途运输或双方互信的贸易场景,流程更快捷,无需传递纸质提单。
5. 其他特殊类型
联运提单:用于多式联运(如海运 + 陆运 / 空运),覆盖全程运输,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倒签提单 / 预借提单:均为不合规操作(前者倒填装船日期,后者未装船却提前签发),用于满足信用证时效要求,但存在法律风险,可能引发贸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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