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空运中,空运提单(Air Waybill, 简称 AWB) 是由航空公司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发的,一份具有多重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它不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货物收据和报关清关的核心凭证,更贯穿于货物运输全流程。但需明确的是,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具备流通转让的属性。
空运提单的关键作用
空运提单对发货人、航空公司、收货人等各方均意义重大,核心作用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 运输合同的证明
空运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公司之间运输合同的书面佐证。它详细列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货物描述、起运地、目的地、运价、责任限额、索赔规则等核心条款。当运输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空运提单是界定责任、解决纠纷的关键依据。
2. 货物收据
只有当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并核对无误(如数量、包装、外观等符合描述)后,才会签发空运提单。因此,它是航空公司确认 “已收到符合要求货物” 的正式凭证,证明货物已进入运输环节。
3. 报关与清关的核心凭证
空运提单是进出口通关的 “必备文件”:
出口报关:发货人向出口国海关申报时,需提交空运提单,配合发票、箱单等文件证明货物运输安排的合法性,完成出口通关流程。
进口清关:收货人在目的地办理清关时,海关会以空运提单为核心依据核查货物信息(品名、价值、原产地等),提单信息缺失或不符会直接导致清关延误、货物被扣。
4. 运费结算的依据
空运提单上明确标注了货物的计费重量、基础运价、燃油附加费、杂费等所有费用明细,是发货人向航空公司 / 货代支付运费、航空公司与货代之间进行费用结算的核心凭证。
5. 货物追踪的凭证
每一份空运提单都有唯一的 “提单号码(AWB Number)”。发货人、收货人或货代可通过该号码在航空公司官网、物流追踪系统中实时查询货物状态(如是否出运、中转情况、是否抵达目的地、是否交付等)。
6. 保险索赔的辅助凭证
若货物已投保货运保险,且运输中发生丢失、损坏或延误,空运提单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重要辅助文件。它能证明货物已由承保的承运人(航空公司)接收并负责运输,是关联 “保险事故与运输环节” 的关键依据。
补充:空运提单与海运提单的核心区别
二者最本质的差异在于 “是否具备物权属性”,具体差异如下:
物权凭证属性:空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无法通过背书转让货物所有权;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可通过背书转让所有权。
提货要求:收货人凭身份证明及提单副本即可提取空运货物;海运提货必须出示正本提单,缺一不可。
流通性:空运提单不可流通;海运提单(如指示提单、空白提单)具备流通性。
签发份数:空运提单通常一式三份,无正副本之分;海运提单一般签发一式三份正本,可额外出具多份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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