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百运网了解,近年来由于货物装载特别是因集装箱超重、重量申报不准确等情况,导致的集装箱落水、船体断裂沉没、码头桥吊断裂坍塌事故时有发生,给港口、船舶、人员、货物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日前比利时、孟加拉等国开始实施集装箱重量VGM检查,事实上去年包括马士基、地中海、长荣等船公司也发布VGM错报、瞒报将收取罚金的公告;
我国交通运输部去年6月也颁布相关规则修改的决定,提醒超重不得装船,违者罚款或负法律责任!
比利时 - VGM检查
随着VGM的强制实施,最近得到通知联邦公共服务部门将开始检查VGM的正确性。
赫伯罗特官网发布通知,此次检查是根据PTO提供的信息(海关指定的码头集装箱vgm检查)随机进行的,涉及进出口和转运集装箱,但检查重点主要出口集装箱,以提高托运人对超重的认知。
集装箱称重将在4个主要码头(PSA869,PSA913,MPET1742和AG1700)进行,并在检查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校准的地磅进行。
如果超出了5%的公差范围,将对提单上注明为装货方处以惩罚,罚款可能高达5000欧元。在集装箱正常的情况下,这种称重的成本由PTO通过TREX收取,总额为175欧元。
据百运网知悉,在吉大港及其他港口发生的事件不断增加之际,孟加拉国海事管理局已采取行动,严格执行对集装箱重量验证(VGM)要求。日前,孟加拉国的船舶登记处命令所有相关人员按照《SOLAS公约》的要求遵守VGM要求,并要求港口管理人员在将集装箱装船的过程中分三个阶段核查装载情况。
去年8月,由于集装箱放置错误,导致载有1200个集装箱的“OEL Hind”轮在离港前不得不在泊位上多等待3天以重新布置堆垛。这不是吉大港发生的第一起此类事件。
根据VGM规定,在搬运集装箱之前,必须给船长和码头管理员提供详细的集装箱重量信息。但官员们表示,在吉大港,很少这样做,因为许多集装箱是在最后一刻到达装货点的,这意味着集装箱无法按计划装载上船,从而无法保持适当的重量平衡。商船办事处的首席官员Giashuddin Ahmed表示,在8月份的事件发生之后,办事处已向托运人发出提醒须遵守VGM规定。“但没有人理会此通知。”目前,运输部已经批准了32家公司在内陆集装箱仓库中使用机器工作,并在称重集装箱后提供证书。此后,港口管理部门必须检查进入港口的集装箱的重量是否与证书中记录的重量相同。
然后,提前给船长提供集装箱清单以及货物的适当描述,以便制定合适的船舶积载计划。如果不遵守VGM要求会出现集装箱申报的总重量与其实际总重量之间出现重大偏差,当船上实际重量分布与船舶的积载计划不一致时,可能会导致堆垛倒塌、集装箱损坏或落水以及对船舶、货物和海洋环境的造成破坏,也会导致经济损失和供应链中断。
Ahmed同时警告称:“如果由于不符合VGM要求而发生此类事件,孟加拉国港口可能会被国际海事组织列入黑名单。”
事实上,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2020年第6号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督规则>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则》),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规则》新增的第四十七条中,明确了对拟交付船舶国际运输的集装箱进行重量验证中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义务,要求托运人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对集装箱重量进行验证,承运人对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不得装船,将3年多的实践经验上升到部规章层面。另外明确了重量验证的方法和允许的误差范围。《规则》规定可以通过整体称重法、累加计算法进行重量验证,并借鉴了欧盟、日本等航运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规定了托运人验证重量与实际误差不得超过5%且最大误差不超过1吨。如果超过,将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还明确了集装箱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和较大误差的法律责任。集装箱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或者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误差较大,给船舶、码头设施及相关人员安全带来威胁。
为此,《规则》对该类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最大营运总质量进行了解释说明。2020年7月底,国内某海事局针对一起集装箱超重行为就已下发了处罚通知书,罚款8500元。
据悉也有其他地区海事局政策透漏:集装箱超重误差超过1吨以上罚款8500起步,第二次查到罚款2w起步。大家一定要注意!别超重!事实上,包括马士基。
地中海、长荣等船公司去年相继发布VGM错报、瞒报将收取罚金的公告。
注 意
2020年8月,长荣国际船务发布公告:若集装箱实际重量与VGM重量差异大于5吨,或者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托运人主动告知并更改,违约金为USD4000/集装箱;
若被起运地、中转港、目的地码头柜场或海事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查获查实,则违约金为USD8000/集装箱。
各口岸托运人、订舱人和货主:根据中国法律、国际公约和长荣海运【EVERGREEN LINE】提单条款的有关规定,托运人/订舱人(下称:货方)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载货集装箱验证重量信息。
重申VGM作业规范如下:货方须充分了解提交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证明是货方履行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有关规定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货方提交的重量验证证明系采用规定要求的正确方法而得,包括以下两种之一:整体称重法或累加计算法。如果货方不提交、延迟提交重量验证证明,所提交的重量验证证明或载货集装箱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中止承运或分拆退运。由此产生所有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堆存费、集装箱滞期费、道路运输费、货物处置费和有关国家当局的罚款等给承运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均由货方承担。
如果货方提交的VGM存在不合理或任何存疑之处,承运人有权要求货方书面作出合理的解释,必要时更正并收取VGM更正费。任何瞒报、漏报和误报集装箱重量验证证明的行为,均构成对承运人的违约,承运人有权依据双方订立运输合同时的约定和提单条款的规定,向货方收取违约金。如载货集装箱实际重量与VGM重量差异大于5吨,或者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托运人主动告知并更改,违约金为USD4000/集装箱;
若被起运地、中转港、目的地码头柜场或海事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查获查实,则违约金为USD8000/集装箱。
谨此公告,望全体客户共同维护操作规范及航运安全。
长荣国际船务(深圳)有限责任公司As Agent for2020年8月此前MSC发布通知,为减少因错误申报重量对船舶航行以及码头操作可能造成的危险情况,将收取重量误报罚金和VGM超期提交费!最高400元/柜!
关于重量误报罚金和VGM超期提交费的通知为减少因错误申报重量对船舶航行以及码头操作可能造成的危险情况,MSC将对以下情况收取重量误报罚金:实际货重超过集装箱核载重量(Payload);
VGM 超过集装箱核载重量(Payload)加皮重(Tare);
VGM 小于实际货重加皮重(Tare);
VGM 申报与实际重量的误差大于 5%或 1000KGS;
● 费用名称:箱重错报费
● 收费对象:箱重申报人
● 费用触发条件:(新增条件为以下 3,4,5 条)
(1)实际货重超过集装箱核定载重量(Payload);
(2)申报的 VGM 与实际重量的绝对误差超过 5%或 1 吨(以小者为触发条件);
(3)申报的 VGM 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Max Gross);
(4)将申报的 VGM 同提单补料中的货重与所装载集装箱皮重之和相比较,其绝对误差超过 5 吨;
(5)申报的 VGM 小于集装箱皮重;
马士基再次温馨提醒您,请于相关申报截止时间前尽早提供 VGM 信息,并请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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