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货物出现丢件、破损是跨境物流常见风险,很多外贸从业者因不清楚责任划分,导致维权无门、自行承担损失。其实行业内有明确的责任界定标准,可按照发货方、货代、航司、目的港代理四方权责精准划分。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是发货方责任。若货物出货前包装不达标、未加固易碎品、未如实申报货物属性,或货物本身存在质量瑕疵,运输中出现破损、损坏,责任由发货方自行承担。此外,发货方提供的货物信息、单证有误导致的货物异常,也不属于物流方赔付范畴。

其次是货代责任。若货代操作失误,如货物贴标错误、混装错发、漏装少装,或未按约定加固包装、违规操作导致货物破损丢件,以及私自更换航线、延误发货造成的货物损失,全部由货代承担赔付责任。同时,货代未提前告知运输风险、未协助购买货运险导致损失无法理赔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然后是航空公司责任。货物进入机场仓库、完成过磅入仓后,在航空运输、机场仓储、装卸过程中出现的丢件、挤压破损、遗失,均为航司责任。航司会按照航空运输公约及运输条款,根据货值、重量进行赔付,货代需协助发货方对接理赔。
最后是目的港代理责任。货物正常到港清关后,在末端仓储、派送环节出现的丢件、破损,由目的港代理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海关查验、货物自然损耗导致的轻微瑕疵,不属于任何一方责任,无法申请赔付。清晰划分权责、留存物流凭证,是快速维权、减少损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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