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空运中,安检费是法定必收费用,几乎无豁免;报关费是原则性必收,仅在海关明确豁免的极少数情形下可免,且两者的 “必须” 属性、计费逻辑与豁免条件差异显著,直接影响发货成本与合规性。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关费:原则必收,豁免极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所有经营性进出境空运货物均需向海关申报,报关费由此产生。该费用并非海关行政性收费,而是报关行或货代提供申报、审单配合、税费代缴等服务的服务费,市场调节价为主,常规普货约 100–600 元 / 票,多品名或特殊货物(如危险品、保税货)会上浮。

1. 必收场景(占绝大多数)
所有贸易性货物,无论重量、货值大小,均需正式报关并支付报关费;
国际快递包裹(DHL、UPS 等)虽由快递企业代办简易申报,但其报价已包含代理报关成本,本质仍需承担;
货值超免税额度的个人物品、样品,需完成正式申报并缴纳相关费用。
2. 罕见豁免情形(需严格满足)
无商业价值极小量样品:货值≤500 元人民币、仅用于展示检测且非交易用途,经海关确认可免予报关,无需支付报关费;
法定豁免物资:外交用品、国际援助救灾物资,凭完整资质备案(如外交豁免证明、捐赠批文)可豁免代理报关费及海关行政性收费;
企业自报:具备独立报关资质的企业自行完成申报,仅承担海关预录入费等实报实销费用,无需支付代理报关费。
3. 报价与结算提醒
报关费是否单独支付,取决于报价模式:“双清包税”“门到门” 等全包价通常已包含;“港到港” 纯空运费则需单独列支。发货前务必明确报价口径,避免重复计费。
二、安检费:法定强制,无普遍豁免
空运安检费的收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其中明确规定 “空运的货物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国务院规定的免检情形除外中国政府网。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进一步要求,承运人需按规定缴纳安检费用,该费用由机场或航司收取,用于覆盖安检设备运营、人员查验、危险品筛查等成本。
1. 收费规则与常见标准
计费方式:按票或计费重量(取实重与体积重较大值)计费,普货常见标准为 0.5–2 元 /kg,或 50–200 元 / 票,不同机场、航司略有差异;
特殊货物:危险品、锂电池、超长超重货物需额外进行专项安检,费用在普货基础上上浮 20%–50%;
报价归属:安检费常与机场地面操作费(THC)合并计入 “机场操作费”,或包含在货代全包价中,极少单独列明。
2. 唯一免检例外
仅限国务院明文规定的特殊物资(如国家核心机密文件、特殊军事装备等),且需提供最高级别官方免检证明,普通贸易货物、样品、个人物品均无免检资格。拒绝接受安检的货物,机场与航司有权拒绝装机,损失由货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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