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运异常(丢件、破损、延误)处理核心是 **“先取证→再报案→跟进调查→协商理赔→闭环结案”,不同异常的操作重点、时效和证据要求差异很大。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通用异常处理原则(所有异常都适用)
时效优先:异常发生后24 小时内启动报案,避免超过航司 / 保险理赔时效(通常 7–15 天)。
证据为王:全程留痕(照片、视频、运单、签收单、沟通记录、重量 / 体积记录)。
责任清晰:区分航司责任、地面代理责任、货代责任、货主自身责任,按《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或合同约定追责。
分级处理:
一般异常(小破损、短时间延误):货代 / 清关行内部处理
重大异常(全丢、严重破损、长时间延误):升级航司 / 保险 / 监管机构
二、丢件(Lost Cargo)处理流程
丢件分装机前丢失、运输中丢失、目的港分拣 / 派送丢失,处理核心是报案→追踪→认定丢失→理赔。
1. 发现丢件(第一时间)
货主 / 收货人:未收到货,或签收时发现短少、无货
货代 / 代理:系统显示 “已到港但未分拣 / 未提货”,或航司反馈 “舱单与实货不符”
立即动作:
核对运单(MAWB/HAWB)、件数、重量、唛头、航班号
联系起运港 / 目的港代理、航司货运营业部,确认最后一次扫描记录
2. 正式报案(关键节点)
报案主体:通常由货代(托运人)向航司提交书面报案(货主可委托货代)
报案时效:
普通货物:发现后 7 天内(《蒙特利尔公约》)
鲜活 / 易腐 / 贵重货:发现后 24 小时内
报案资料(缺一不可):
航空运单(MAWB/HAWB)复印件
商业发票、装箱单(证明货值、件数)
报案函(写明:运单号、航班、起 / 目的港、丢失件数 / 重量、货值、联系人)
最后一次扫描记录、签收记录、沟通记录
提交渠道:航司官网报案入口、邮件(抄送航司理赔部 + 当地营业部)、线下柜台
3. 航司调查 & 追踪
航司启动全链路追踪:起运港货站→装机→中转港→目的港卸机→分拣→派送
货代 / 货主每日跟进:要求航司提供调查进度、排查记录、责任人
若为中转丢失:要求中转港代理协助排查,提供中转舱单、装机记录

4. 丢失认定 & 理赔申请
航司调查15–30 天无结果,出具 **《货物丢失证明》**(正式认定丢失)
理赔申请:
提交理赔申请书(写明:运单号、丢失详情、索赔金额、收款账户)
附:丢失证明、发票、箱单、运单、包装照片(如有)
若买了货运保险:同步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交全套资料
5. 理赔协商 & 结案
航司理赔标准(《蒙特利尔公约》):
普通货物:每公斤 22SDR(约 180–200 元 / 公斤,随汇率波动)
贵重货(如珠宝、电子产品):需提前声明价值并支付声明价值费,按声明价值理赔(上限通常不超过货值)
协商要点:
若货值远高于 22SDR:提供采购合同、付款凭证、保险单,争取按实际货值理赔
若为货代 / 代理责任:按合同约定索赔(通常高于航司标准)
理赔到账后,出具结案报告,闭环处理
6. 丢件处理 SOP(简化版)
发现短少 / 无货 → 24 小时内核对信息 + 联系代理 / 航司 → 7 天内提交书面报案 → 航司调查 15–30 天 → 出具丢失证明 → 提交理赔申请 → 协商理赔 → 结案
三、破损(Damaged Cargo)处理流程
破损分外包装破损、内物破损、部分破损、全损,处理核心是 **“现场取证→拒收 / 签收备注→报案→定损→理赔”**。
1. 发现破损(第一现场,最关键)
收货人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查验(尤其是易碎品、电子产品、精密仪器)
取证动作(缺一不可):
拍外包装照片(破损位置、唛头、运单号)
拍内物照片(破损细节、数量、型号)
拍视频(从开箱到查验全程,避免后期争议)
记录破损件数、重量、货值、破损原因(挤压、碰撞、摔落、水湿等)
签收原则:
外包装破损 / 内物破损:拒绝签收,或在签收单上注明 “破损”“短少”“外包装破损”,并让派送员 / 货站人员签字确认
已签收后发现破损:24 小时内联系代理 / 航司,提供现场取证,争取补报案
2. 正式报案
报案时效:发现破损后 7 天内(《蒙特利尔公约》)
报案资料:
运单(MAWB/HAWB)
破损照片 / 视频
签收单(注明破损)
发票、箱单(证明货值)
报案函(写明破损详情、索赔金额)
提交渠道:同丢件(航司理赔部、邮件、线下)
3. 定损 & 调查
航司 / 保险安排定损:
现场定损(目的港货站 / 收货人仓库)
照片定损(提供清晰破损证据)
调查破损原因:
包装不当(货主责任):航司 / 保险拒赔或部分理赔
装卸暴力、装机不当(航司 / 地面代理责任):全额理赔
中转多次装卸(共同责任):协商理赔比例
4. 理赔申请 & 协商
理赔资料:
定损报告
破损证明(航司出具)
维修发票(如需维修)、报废证明(全损)
理赔申请书、运单、发票、箱单
理赔标准:
部分破损:按维修费用 + 残值理赔
全损:按实际货值(或 22SDR / 公斤,以高者为准)
包装不当:航司可免赔或按比例赔付(通常 30%–70%)
5. 结案
理赔到账后,出具结案报告,留存所有证据(至少保存 1 年)
6. 破损处理 SOP(简化版)
提货当场查验→拍照 / 视频取证→签收备注破损(或拒收) → 7 天内提交报案 + 定损资料 → 航司 / 保险定损 → 提交理赔申请 → 协商理赔 →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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