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清关的核心单证,按必备基础单证 + 可选 / 特殊单证分类,覆盖整柜 / 拼箱、普货 / 敏感货、不同贸易条款(FOB/CIF/DDP)。接下来,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清关必备核心单证(缺一不可,海关必查)
1. 提单(Bill of Lading,B/L)
核心作用:物权凭证 + 运输合同证明,清关、提货的核心依据。
关键信息:发货人 / 收货人 / 通知方、船名航次、提单号、柜号 / 封条号、货描、毛重 / 体积、起运港 / 目的港、签发日期。
注意:
必须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 Telex Release),复印件无效;
收货人、货描、毛重 / 体积必须与发票、箱单完全一致,否则清关延误 / 改单费。
2.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核心作用:海关核价、计征关税 / 增值税的核心依据。
关键信息:
买卖双方信息、发票号 / 日期、合同号、贸易条款(FOB/CIF/DDP)、起运港 / 目的港;
货描(中英文,与提单一致)、HS 编码(建议提前确认)、数量、单价、总价、币种;
必须注明:货值(FOB/CIF 价)、运费、保险费(CIF 需单独列明)、原产地。
注意:
货值必须如实申报,低报 / 高报会被海关估价、罚款、扣货;
需正本盖章(中英文盖章,部分国家需手签)。

3. 装箱单(Packing List)
核心作用:海关核对货物数量、包装、毛重 / 体积,查验时比对实物。
关键信息:
发票号 / 合同号、发货人 / 收货人、起运港 / 目的港、柜号 / 封条号;
货描、包装方式(纸箱 / 托盘 / 木箱)、件数、每箱毛重 / 净重 / 体积、总毛重 / 总净重 / 总体积;
唛头(如有)。
注意:
毛重 / 体积、件数必须与提单、发票完全一致;
托盘 / 木箱包装需注明托盘数、木箱尺寸(部分国家需 IPPC 熏蒸证明)。
4. 报关单(Customs Declaration Form)
核心作用:向海关正式申报货物信息,清关的法定单据。
关键信息:
收发货人、HS 编码、货描、数量、货值、原产地、贸易方式、征免性质;
运费、保险费、杂费、关税 / 增值税计征金额。
注意:
由清关代理在目的国海关系统申报(如美国 ACE、欧盟 ICS、中国单一窗口);
申报信息必须与发票、箱单、提单100% 一致,错误会导致查验、扣货、罚款。
二、建议必备 / 高频使用单证(多数国家 / 航线必交)
1. 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CO/Form 系列)
核心作用:证明货物原产地,享受关税减免 / 最惠国待遇(如 RCEP、FTA、普惠制)。
常见类型:
一般原产地证(CO):无关税减免,仅证明原产地,多数国家通用;
RCEP 原产地证(FORM R):中国→RCEP 成员国(东盟、日韩、澳新等),享关税减免;
FORM E:中国→东盟(老版本,部分国家仍可用);
FORM F:中国→智利;FORM A:普惠制(部分发达国家)。
注意:
需在装船前 / 后规定时间内由贸促会 / 海关签发,过期无法补办;
货描、HS 编码、原产地必须与发票一致,否则无法享受关税优惠。
2. 海运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
核心作用:CIF/CIP 条款下,证明货物已投保,部分国家海关要求提供。
关键信息:
被保险人(通常为收货人 / 发货人)、发票号 / 提单号、货描、数量、保险金额(通常为 CIF 价 ×110%);
险别(如一切险 ALL RISKS)、起运港 / 目的港、赔付地点。
注意:
FOB/CFR 条款下无需提供,由买方自行投保;
保险单需正本,复印件无效。
3. 提单电放信(Telex Release Letter)
核心作用:正本提单未到港时,凭电放信提货,避免因提单延误导致堆存费 / 滞箱费。
关键:
由发货人向船公司申请,船公司发电放通知给目的港代理;
收货人凭电放提单复印件 + 身份证明提货,无需正本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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