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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清关中的“关税”“增值税”怎么计算(可以减免吗)
2025-10-28 09:41 作者:百运网

  在空运清关中,关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关税: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 = 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审定后的价格,国际空运大多按 CIF 价格(成本 + 保险费 + 运费)计算。关税税率则根据进口货物的种类和原产国有所不同,可通过目的国海关官网查询。

  增值税:增值税通常在关税缴纳后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 =(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若货物无需缴纳消费税,公式可简化为 “增值税 =(完税价格 + 关税)× 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因国家而异,如中国为 13%,欧盟为 20% 左右。

空运清关,关税

  空运清关中的关税和增值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税减免

  自贸协定优惠:许多国家之间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如 RCEP、中欧自贸协定等。符合协定要求的货物,凭原产地证书可享受优惠税率,甚至零关税。例如,RCEP 框架下,东盟国家对部分中国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

  样品免税:多数国家设定了样品免税阈值,如欧盟对价值 150 欧元以下的样品免税。

  暂时进口免税:对于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境的货物,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免征关税。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

  增值税减免

  出口退税: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可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可实行免退税办法。

  特定区域减免:在一些特定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于符合条件的货物可能会有增值税减免政策。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 “一线” 放开、“二线” 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对企业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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