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进口货物的货主和报关行可能比较头疼,因为近期海关严查报关数据的准确性,如发现报关信息和实际货物不相符,可不是像之前那样改单就好了,有可能进入海关的“两简”程序,被海关进行行政处罚,有些可能还会移送缉私处理。作为报关公司和货主,我们需要引起重视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企业被海关处罚,更何况向海关进行正确的申报也是货主和报关公司的责任。
以前报关行和货主可能只对报关单上的主要信息如价格、数量、HS编码等这些信息比较重视,对于其他的信息如贸易国、包装等这些信息不是太重视,这些信息可能对海关的关税没有影响,海关查到如有不符,通常也就改单,也不会对企业造成大的影响。所以,货主也不会和国外发货人进行详细的确认。当然,老外有时候做事比较马虎,去问国外,国外有时候也无法给到详细的信息,那货主和报关行有时候也就只能按自己理解的申报这些信息了,一旦遇到查验或者海关发现报关的信息和实际货物不相符,那可能就不仅仅是改单了。
如果改单的CIF的货值+关税、增值税超过20万人民币的话,那就要进入海关的“两简”程序,通常会被罚1000元外加海关行政处罚,通常企业对罚钱1000元不太care,但海关行政处罚的话,企业是会被记录到的,对企业的声誉是有影响的。而且,就因为报关上包装或者贸易国等错误,给企业造成行政处罚这么严重的影响,肯定是得不偿失的。尤其是被海关行政处罚以后,就会上报到企业领导层,到时整个物流团队都有可能会挨批。
当然,海关也给于了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据我们了解到,一个企业在24个月内首次改单(如果改单的CIF的货值+关税、增值税超过20万人民币的话),海关对于首次改单的CIF的货值+关税、增值税超过20万人民币的情况,可以给于首次免罚,但还是要进入“两简”程序进行处理。(仅供参考,以海关实际判罚为准)
那么有小伙伴也许要问了,什么是“两简”?
“两简”案件是指行政处罚简单、简易程序案件。“两简”案件的当事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节较为轻微,不存在逃避海关监管的明显故意。“两简”案件其实是简单案件、简易程序案件的简化统称。“两简”案件是由原来缉私部门统一办理行政案件,调整为海关业务现场对现场查获、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不需要深入调查取证的行政处罚案件直接办理,全面建立“即查即决”的快速处理机制。
根据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大概整理了一下,报关信息容易出错的几个地方如下:
一、包装
1、包装是报关中最容易出错的,尤其是进口货物,国内的收货人也没有看到实际的货物,只能根据国外发货人提供的箱单和提单来判断包装。但实际操作中,箱单和提单上显示的包装也不一定和实际的包装相符,为避免报错,最好让国外发货人拍一下货物的照片。
2、空运进口货物,建议不要提前申报,一定要等货物进仓后,收到到货通知书后,确定包装后再进行申报。
3、危险品或冷藏货物,这些特殊类型的空运进口货物到了上海机场后,货物并没有物理性的分拨到代理公司的仓库,这些货物还是存放在机场货站的公共仓库里,代理公司是看不到实际的货物包装的。这些类型的货物,还是要尽量让代理公司想办法去公共仓库拍到实际的货物照片,确定好包装后再进行申报。
4、危险品进口申报的时候,需要申报危险品包装上的UN标记,如4G/X30.4/S/23;1A1/Y1.4/150/23等等,这些UN标记在每个危险品的包装上都有显示的,如果国外发货人同一批货物采用不同的包装类型,那就有不同的UN标记。如果同一批货物,国外包装的时候使用了不同批次的包装,也有可能包装上的UN标记是不一样的。因此,危险品进口货物,一定要让国外把包装上的UN标记拍照过来,危险品的货物的查验概率是非常高的,一旦查验的时候发现申报的UN标记和实际包装上的不相符的话,那又要改单了。
包装上的UN标记如下图:
5、空运进口货物是否有托盘,要重点注意。
实际操作中发现多起提单上和箱单上,甚至货代发的到货通知书上显示的包装是没有托盘的,但海关查验的时候,发现货物上有托盘了,造成包装申报不符,又要改单了。事后收货人和发货人沟通,发货人甚至把留底的照片发过来,在国外的时候,确实是没有托盘的,那怎么到了上海机场后就有这个托盘了哪?
我们分析下来,这个托盘有几种情形下被加上去了。
A:发货人货物交到货代或航空公司后,货物在中转途中,原包装破损,航空公司或者货代就加了一个托盘,以便运输。
B:货物到了上海机场后,货站的工人为了装卸货物方便,自己把这些散装的纸箱或桶装货物放到托盘上,毕竟人工搬货比较耗时又累,放在托盘上直接铲车装卸省时省力。然后海关来查验的时候,就发现了货物是有托盘的,但是货主又没法证明这个托盘是货站的工人自己放上去的,到时还是要改单,这种情况货主就比较冤枉了。
二、危险品进口货物中文标签和MSDS成分
1、危险品进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的时候,都要上传MSDS和中文标签的。在海关查验的时候,如果上传的中文标签,MSDS和申报的成分一致,只是货上的标签不对,可以按照申报的成分向海关申请标签整改,海关认可的,不算改单的。
2、另外一种就是上传的中文标签和货物上的标签一样,但是申报的成分和MSDS的成分不一样,这种海关就需要提供成分证明的,会有改单的可能性。
3、有的货物上国外贴有成分含量的标签,但这个成分含量和报关的成分以及MSDS上的成分又不一致,这种也需要提供成分证明,有改单的可能性。
三、原产地
1、查验的时候发现发票、箱单上显示的原产地和实际货物上的原产地不符,导致改单。
2、同一批货物里,国外可能在不同的国家采购的零配件,发货人可能自己也不太清楚各个品名对应的产地,发票、箱单上可能就做了一个产地,实际可能有好几个产地。
四、贸易国
大部分情况下贸易国和启运国都是相同的,但现在三方贸易的越来越多,实际的启运港和中间商的所在国是不一致的,报关行和货主在这个上面很容易忽视,最终导致改单。
总之,报关单上的各项内容都需要仔细核对,任何一项不符都可能导致需要改单,而一旦改单,就有可能进入海关的“两简”程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和报关行必须认真对待报关的每个细节,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通过以上的详细解析和预防措施,希望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海关的审查,避免因申报错误而导致的不必要的行政处罚。(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海关实际发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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